Living Forever in Burning Flames: Commemoration of the Martyr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the New-democratic Rev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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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纪念牺牲的工农运动领袖、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军队将士、国际友人和无名烈士,中国共产党举行了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中国共产党从人民利益出发,纪念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牺牲的党内外烈士,运用易于群众接受的形式进行社会动员。通过烈士纪念活动宣传革命口号,引导革命方向;宣传革命精神,形成崇敬烈士的社会风尚;同时忠于理想、甘于奉献的无产阶级政党形象也在纪念活动中树立起来。Abstract: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new-democratic revolution,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eld various forms of commemoration in memory of the martyrs, such as the leaders of the workers and peasants movement, the early leaders of the CPC, the soldiers, foreign friends and nameless martyrs. Proceeding from the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ommemorated the martyrs inside and outside the party who died for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nation and liberation of the people, and mobilized the society in the forms that were easy for the masses to accept.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ublicized revolutionary slogans and guided the direction of revolution through martyrs commemoration, propagandized the revolutionary spirit and formed the social custom of respecting martyrs. At the same time, the image of the proletarian party loyal to the ideal and willing to contribute was also established in the commem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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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 martyr /
- commemoration /
-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 the new-democratic rev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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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子孙后代享受前人披荆斩棘带来的幸福吧!”这是1928年6月6日年仅26岁的陈乔年牺牲前留下的遗言。据不完全统计,近代以来约有2 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英勇牺牲,像陈乔年这样留下姓名的烈士只有196万[1]。无论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十分重视对烈士的纪念,学习和宣传英雄事迹,继承和发扬革命精神,领导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念活动的研究,学术界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①。其中,对烈士纪念活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对当代现实情况的调查研究②。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研究尚局限于某个地区、某一阶段或个别领袖的活动③,学术力量投入显然不够。其实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烈士纪念活动④,已经逐渐形成传统,并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烈士褒抚制度奠定基础。针对新民主主义时期烈士纪念活动研究成果相对匮乏的情况,下文拟就这一时期纪念活动的对象、特点和意义略作论述。
一. “踏着先烈血迹前进”:纪念活动的对象
“烈士”一词在古代多指临危不惧的勇士或有志于建功立业的志士,成为为正义事业而牺牲者的荣誉称号,大约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⑤。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亲撰祭文,追悼自1894年以来为民主革命舍生取义的烈士,“烈士”作为荣誉称号之意遂为国民党及其政府所沿用。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共产主义事业而牺牲者称为“烈士”。从牺牲的原因来看,他们中有在大革命前后被反动派杀害的工农运动领袖和中共早期领导人,有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牺牲于炮火中的军队将士和国际友人。各时期还有大量群众和地下工作者为配合革命工作英勇献身,由于当时无法确认其身份而成为无名烈士。中国共产党不仅纪念烈士个人,也为包括无名烈士在内的烈士群体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缅怀逝者,激励生者。
一 工农运动领袖和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
中共一大确立以工人运动为中心任务后,各地党支部加强对工人的组织和宣传工作,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随之到来。1922年1月13日,湖南劳工会领导人黄爱、庞人铨组织湖南第一纱厂工人罢工。1月16日与资方谈判时被军阀赵恒惕下令逮捕,次日凌晨遇害,当时二人还不到25岁。惨案发生后,中共湖南支部在长沙隆重举行黄爱、庞人铨追悼会,并决定开展驱逐赵恒惕运动。毛泽东、何叔衡分赴上海、广州向各界介绍黄、庞遇害经过,上海、广州、北京等地工人团体和中共党组织均为二人举行追悼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共青团的前身)发表《为黄、庞被害事对中国无产阶级宣言》,号召劳动者团结起来。同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1月17日定为黄、庞牺牲纪念日[2]89-90。
参加长沙追悼会的中共党员夏明翰写下长诗《江上的白云》[3]悼念二位烈士,诗中激流勇进的精神也是夏氏自身革命生涯的写照。1924年夏明翰任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委员,积极推动湖南农民运动,大力培养农运干部。国民党反动派叛变革命后,大批共产党员惨遭杀害,夏明翰[3]以诗明志:“越杀越胆大,杀绝也不怕,不斩蒋贼头,何以谢天下?”1928年初赴湖北省委工作不久即因叛徒出卖在汉口被捕,慷慨就义前留下“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3]的激昂诗句。曾与夏明翰共事于湖南省委的曹典琦撰文,发表于当时的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布尔塞维克》“我们的死者”专栏⑥,回忆为湖南工农运动牺牲的几位共产党员的生平事迹,称赞他们为工农贫民、无产阶级而死,虽死犹生。
中共北方地区领导人李大钊得知黄、庞遇难的消息后,专为《黄庞流血记》一文作序,随同全文分3期连载于《晨报副刊》。他赞颂二位烈士用鲜血书写了中国社会运动史的首页,勉励同志继续努力,称“流血的事,非所必要,然亦非所敢辞。要知道,牺牲永是成功的代价”[4]。可见此时的李大钊已经做好为革命牺牲的准备。5年后的1927年4月28日,李大钊和黄、庞等烈士一样,“为他所信仰的主义而死”[4]。当时的中共中央机关报《向导》发表共产国际上海远东局主席维经斯基所撰写的悼文,高度评价李大钊为创立中国共产党、推动国共合作、推翻反动势力所作出的伟大贡献,称其为“最勇敢的战士”[5]。在日益险恶的政治环境下,各地党组织仍公开举行纪念活动,张贴“李大钊精神不死”“努力于李大钊未竟之工作”“拥护武汉政府”等标语⑦,宣传革命精神,维护统一战线。
1949年4月28日是李大钊殉难22周年纪念日,时值南京解放,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在全国取得胜利,纪念意义非同以往。是日上午9时半,董必武、林伯渠等中共领导人与沈钧儒、马叙伦、黄炎培等民主人士前往万安公墓祭扫,林伯渠发表讲话,回忆李大钊的革命事迹。《人民日报》发表《中国共产党革命先烈李大钊同志的一生》及吴玉章、沈钧儒、范文澜等人所撰写的纪念文章,告慰先烈,他为之奋斗的“青春中国之再生”已经实现;号召在建设新社会的艰巨工作里,继续学习李大钊“言行一致为追求真理改造社会的革命精神”[6],“忠实为人民服务,为工农服务”[7]。同时,李大钊就义时的绞刑架已运到历史博物馆保存,并筹备建立革命博物馆⑧,保存革命史迹、文献、文物,以作永久纪念。
中共一大代表中有4位牺牲于反动派枪口之下。1927年12月17日李汉俊因保护共产党人而不幸遇难,1931年4月5日在狱中组织2次越狱使部分同志脱险的邓恩铭慷慨就义,1935年2月24日在转移途中不愿拖累战友而跳崖的何叔衡壮烈牺牲⑨,1943年9月27日受尽酷刑折磨仍坚贞不屈的陈潭秋被秘密杀害。革命战争年代,由于严峻的斗争形势或消息隔绝,许多烈士纪念活动不得不推迟到新中国成立后举行。
二 军队将士和国际友人
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失败使年轻的中国共产党认识到掌握军队的重要性,在南昌起义的号声中,中共开始建立人民军队,领导武装斗争。“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武装斗争意味着流血牺牲。随着“围剿”红军的国民党军队规模不断扩大,红军将士的伤亡日益增加。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8],明确优待红军家属的基本原则和抚恤烈士的规定:“1.凡死亡战士应将其死亡时间、地点、战役、功绩由红军机关或政府汇集公布。2.死亡战士的遗物应由红军机关或政府收集,在革命历史博物馆中陈列以表纪念。3.死亡战士应由当地政府帮助红军机关收敛,并立纪念碑。” 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通过《红军优抚条例》[9],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优抚委员会作为决定与执行优抚条例的最高机关,并组织各级优抚委员会执行条例中的各项规定。除陈列遗物、登报表扬、勒碑纪念外,增加举行公葬、颁发烈士证书、支付烈士遗金(给家属,遗嘱中有特别支付除外)等内容。
1933年6月,中央革命博物馆筹备处开始面向各机关、群众团体及个人征集陈列品,其中包括“革命领袖的、烈士的”私人物品[10]。同年7月11日召开的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定建立红军烈士纪念塔,并于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前完工[11]。1934年2月2日,纪念塔揭幕典礼在瑞金叶坪隆重举行,人们为烈士鸣炮、奏乐、默哀,钱壮飞报告设计经过,朱德发表演说,回顾红军在井冈山斗争的经过及黄公略、赵博生、朱云卿等红军将士牺牲的情形,激励大家以行动纪念烈士,粉碎敌人的第五次“围剿”[12]。纪念塔由五角形塔座和炮弹形塔身组成,象征“党指挥枪”;塔身正面镶嵌“红军烈士纪念塔”7个贴金大字,缀满的小石块象征牺牲的烈士;塔座由红色石块堆砌而成,象征革命丰碑是烈士鲜血的凝结,10块石碑上是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领导人的题词。纪念塔正前方的草坪上用煤渣铺成“踏着先烈血迹前进”8个大字,右边三角形的公略亭纪念第三次反“围剿”中牺牲的红三军军长黄公略,左边四方形的博生堡纪念第四次反“围剿”中牺牲的红五军团副总指挥赵博生,2层的检阅台后面是五角形的红军烈士纪念亭[13]。这些造型独特、寓意深刻的建筑彰显烈士为人民解放不畏牺牲的革命精神,同时构成一个肃穆的纪念空间,置身其中使人油然而生一种敬意。
1937年9月,国共达成协议实现第二次合作。全面抗战期间,中国共产党不仅大力宣传八路军、新四军指战员的英雄事迹,也哀悼纪念为国捐躯的国民党将士。“八一三”抗战周年之际,《新华日报》发表社论,“向羁留在沪坚持奋斗的八百壮士致诚挚慰问之意”,号召全上海和全中国同胞“踏着‘八一三’烈士的血迹前进,继续发挥‘八一三’的英勇抗战精神”,为民族生存、国家独立、世界和平而奋斗!⑩ 1938年10月12日,毛泽东代表中央政治局在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报告,将八百壮士与平型关、台儿庄并称为英勇抗战、为国捐躯的“民族革命典型”[14]40。羁留上海期间,团长谢晋元带领八百壮士坚持斗争,在日伪的威逼利诱下毫不动摇,于1941年4月24日惨遭叛徒杀害。4月26日《新华日报》转发国民党中央通讯社电文,介绍谢晋元被害经过,哀悼谢团长,呼吁民众以报仇雪耻为后死之责[15]。
中国共产党对抗日战争中为援助中国而牺牲的国际友人同样予以隆重纪念。1939年11月12日,因抢救伤员而感染败血症的白求恩不幸病逝。中共中央专电聂荣臻向晋察冀边区追悼大会转达哀悼和敬意,并致电慰问白求恩家属,高度评价他对中国抗战及人类解放事业的伟大贡献。12月1日,延安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各界代表在中央大礼堂举行追悼大会,吴玉章代表中共中央致悼词,王稼祥、陈云等发言,勉励大家学习白求恩的国际主义精神及对技术精益求精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毛泽东[16]亲撰挽词:“学习白求恩同志的国际精神,学习他的牺牲精神,责任心与工作热忱。”并应《诺尔曼·白求恩纪念册》约稿,写下《学习白求恩》一文,经修订以《纪念白求恩》的版本广为流传。
由于白求恩逝世地点距前线很近,为避免被日军发现,当时只能秘密安葬。1940年1月5日,晋察冀边区近万人参加白求恩追悼大会及安葬仪式,聂荣臻亲读祭文,并宣布军区模范医院更名为“白求恩模范医院”,军区卫生学校更名为“白求恩先生学校”[17],当晚抗敌剧社演出纪念戏剧。同年6月21日白求恩陵墓落成⑪,烈士安眠于红色地砖铺成的五角星之下,地面高台上的地球模型象征其国际主义精神,高台四面有中英文题词,墓前矗立着白求恩全身白石像,堪称战时后方最高规格的烈士墓。聂荣臻为石像揭幕,并与印度援华医疗队代表柯棣华等向烈士敬献花圈,仪式在万余人高呼“白求恩同志精神不死”的口号声中结束[18-19]。此外还形成周年纪念传统,在白求恩祭日前后,中国共产党主办的各报刊发表纪念文章;医院组织纪念活动,评选“白求恩模范工作者”[20]307-310,激励医护人员以实际行动学习白求恩精神。
三 无名烈士和烈士群体
1942年元旦《晋察冀日报》第4版《老百姓副刊》上一首由方冰作词、劫夫作曲的歌曲让“王二小”的故事家喻户晓。“王二小”虽是艺术形象,但放牛娃为掩护群众将敌人引开自我牺牲的事迹并非虚构[21]121-130,战时英勇献身的儿童团员、少先队员也并非个例。小英雄有的留下了姓名,更多的则是像“王二小”这样的无名烈士。同样没有留下真实姓名的还有中共领导的地下工作者,他们与敌人顽强斗争,本应青史留名,但囿于当时的条件未能一一确认身份,最终成为无名烈士。无名烈士在烈士群体中占大多数,对他们的纪念往往包含在纪念烈士群体的活动中。
抗战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隆重举行纪念活动,铭记烈士功绩。1945年6月11日,中共七大决定在闭幕后召开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22],纪念大革命、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中死难的人民和党的烈士。6月17日中共七大代表及延安各界代表齐聚中央党校大礼堂,现场布满挽联、花圈和烈士遗像。毛泽东主祭并致悼词,鼓励大家战胜日本侵略者,实现烈士志愿,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中国,朱德、林伯渠、吴玉章、邢肇棠等发表讲话。大会还决定在延安市清凉山上建立中国革命死难烈士纪念塔[23]。
1949年9月30日,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建立为国牺牲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并讨论通过碑文,下午6时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奠基典礼,周恩来致词,全体代表脱帽默哀。哀毕,毛泽东宣读碑文:“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代表们执锨铲土,表示对先烈的崇敬。经过8年多的设计和施工,1958年5月1日人民英雄纪念碑建成揭幕。在和平建设时期,烈士的革命精神继续鼓舞人们不懈奋斗,“踏着先烈血迹前进”。
二. “埋骨何须桑梓地”:纪念活动的特点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虽未形成稳定统一的烈士纪念制度,但与同样重视烈士纪念的国民党及其政府“安生慰死”的忠烈祭祀制度⑫相比,中共的纪念活动更能体现对烈士革命精神的继承和弘扬。实践中,国共双方在纪念对象、形式及效果等方面也是异多于同。
一 纪念对象广泛且符合人民利益
如前文所述,国民党及其政府沿用辛亥革命以来的“烈士”之意,视其为正义事业的牺牲者,对辛亥革命先烈及后来的北伐阵亡将士进行纪念。随着国共合作关系的破裂和抗日战争的爆发,“剿共”战死人员和抗日烈士也成为其纪念对象。1935年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通令赣粤闽湘鄂五省,命“被匪”各县建“忠烈祠”,每年公祭“以慰忠魂”[24]。“忠烈”一词逐渐取代“烈士”,最初特指“剿共”战死人员,突出其所谓“效忠党国”之意。1938年后“普设忠烈祠”及“抗战烈士一律入祀”[25]的提议得以落实,才使抗日烈士与辛亥、北伐、“剿共”等各战役死亡官兵共同成为国民党政府“忠烈”纪念的主要对象。
中国共产党始自成立以来对“烈士”的称号一脉相承,烈士纪念活动的纪念对象广泛,既包括前文所述的中共党内领袖及其领导的军队将士,也包括国民党领袖及其抗日官兵。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坚定支持工农运动的国民党领袖廖仲恺遭反动派暗杀,中共为维护革命统一战线致唁国民党,宣传其革命精神,呼吁全国革命群众支持“拥护民族及民众利益”的国民党及其政府,巩固国民革命的势力[26]。第二次国共合作期间,中共在孙中山逝世纪念日举行追悼抗敌阵亡将士大会,强调孙中山不屈不挠、再接再厉的革命精神,同时纪念郝梦龄、佟麟阁、赵登禹等为国捐躯的国民党将领和数十万战士,鼓舞全国同胞对持久抗战和最终胜利的信心,“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巩固与扩大而奋斗”[27]111-115。对牺牲在缅甸战场的中国远征军第200师师长戴安澜,毛泽东作五律挽诗以表敬意,周恩来以“黄埔之英,民族之雄”的挽词高度赞扬。中共不仅没有因阶级立场的不同而弱化对国民党烈士的纪念,反而大力传扬其英雄事迹,借此巩固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凝聚全国革命力量,共同维护民族利益。
抗战胜利后,为反内战、求民主挺身而出的党外民主人士也纳入中共的烈士纪念活动中。例如,解放战争初期在延安组织追悼大会,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员李公朴、闻一多;上海解放后不久即追认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黄竞武为烈士,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至其父黄炎培处表示慰问,上海市党政领导陈毅、潘汉年、沙千里等也电唁其家属[28]162。中共对民主党派烈士的纪念没有因政见不同而厚此薄彼,只要是为人民利益奉献牺牲,均予以隆重纪念。
可见中共的烈士纪念活动并非隘于党派之见,纪念对象不仅限于党内烈士,还包括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牺牲的党外烈士,他们还有另一个光荣的称号——“人民英雄”。相较于国民党“效忠党国”的纪念标准,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人民利益为依据确定烈士纪念对象。大革命时期人民要求推翻列强支持下的军阀政府,纪念支持工农运动的国民党领袖廖仲恺,就是人民这一诉求的公开表达。土地革命时期纪念李大钊、夏明翰等中共早期领导人和红军将士,是对国民党反动派叛变革命、背弃人民的强烈控诉。抗日战争时期人民利益的集中表现是战胜日本侵略者,赢得民族解放,纪念为此牺牲的军队将士和国际友人更符合人民利益。抗战胜利后人民渴望和平,希望建立一个民主的新中国,纪念为此牺牲的党外民主人士表明中共代表人民利益的坚定立场。
二 纪念形式多样且易于群众接受
按照纪念形式,烈士纪念活动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型:召开纪念大会、追悼会、座谈会等会议纪念;公开发表唁电、悼文、诗歌,为烈士题词、出版专题刊物等文本纪念;举行公葬、公祭仪式等行为纪念,演出以烈士事迹为题材的歌曲、歌剧、话剧等艺术纪念;设立纪念日,修建纪念塔、纪念碑、纪念馆等建筑空间,以烈士姓名命名学校、地名等符号纪念。国共双方均以多种形式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国民党政府为纪念抗日烈士,提出设立“抗战建国纪念日”[29];建立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蒋介石题词并亲临奠基典礼致祭[30];设置“国殇墓园”,并于每年植树节举行公祭等[31]。其中以入祀忠烈祠为最高规格的纪念形式,前文提到的谢晋元、郝梦龄、佟麟阁、赵登禹、戴安澜等均获此哀荣,入祀首都及全国各省、市、县忠烈祠[32]。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地方政府似有向地方军事机关推诿之嫌⑬。从国民党政府内政部的调查统计数据来看,地方忠烈祠的数量虽不断增长,但核准入祀烈士数始终不到死难将士牌位数的三分之一[33]。考虑到战时建祠所需人力物力之艰难,国民党政府允许在旧有祠址基础上改建,这就不免将传统丧葬仪式吸收进来,对烈士革命精神的纪念有所削弱[34]。
中共将烈士纪念活动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实现弘扬烈士革命精神的效果。同样是修建纪念设施,也同样面临战时人力物力的匮乏,中共并非简单地将任务下达给相关部门,定期去检查落实,而是面向苏区干部、士兵和群众募捐,动员其参与施工建设。前文提到的红军烈士纪念塔在第五次反“围剿”期间建成,开工前中央苏区专门发布启事[35]849说明建塔的意义,希望广大群众、红军战士和军政机关捐款支持。“纪念塔应该是苏区广大群众和全体红色战士对于过去死难烈士的热烈景仰情绪的结晶,因此纪念塔的建筑弗[费]除了中央政府拨出一部分外还须各地工农群众和红色战士自动的募捐来帮助。这个募捐不是单纯看在经弗[费]上而是要使广大群众知道建立这个纪念塔的意义,募捐的方法,是以每人一个铜板为单位(须完全自愿的)虽然不应阻止增加捐款的热忱,但此次募捐是力求普遍,不求捐多。假如300万群众中有100万每人出一个铜板那就是很好的成绩了。纪念塔的经弗[费]也就差不多够了。”从机关干部到前线战士,从伤残士兵到普通群众,大家踊跃捐款,有的还积极参加义务劳动[36-39]。募捐不仅有助于解决建塔的经费困难,还激发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以实际行动发扬烈士的革命精神。
为增强烈士精神的宣传效果,中共多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纪念形式。1941年11月根据“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创作的歌曲、连环画、话剧等文艺作品迅速在敌后抗日根据地流传开来,其中《狼牙山五壮士歌》的词曲作者正是前文提到的方冰、劫夫。他们创作的英雄故事歌文词通俗、曲调好记,老乡们爱听,战士们爱唱,指挥员[40]270说:“唱一支劫夫的歌,顶得上一堂政治课。”甚至有战士在面临绝境时高唱《狼牙山五壮士歌》壮烈牺牲。1947年2月6日《晋绥日报》在第1版醒目位置介绍刘胡兰英勇就义的事迹,晋绥野战军第120师战斗剧社当即要求随军前往烈士家乡,在采访烈士父母和当地村民了解其牺牲情形后,仅用3天时间写出五幕话剧《刘胡兰》,经过紧急排练很快将英雄故事搬上舞台。从艺术角度看,该剧的剧本较为粗糙、表演尚不成熟;但由于故事的真实性和刘胡兰光辉的形象使观众深受鼓舞,在解放文水县城的战役中,突击队员们高喊“为刘胡兰报仇”!为适应群众的欣赏习惯,剧社不久又将话剧改写成歌剧,连演30余场,反响热烈[41]242-247。
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的烈士纪念活动不只是强调形式上的纪念,更重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动员的效果,使党员、干部和群众受到烈士革命精神的洗礼,鼓舞战斗意志,引导革命斗争。
三. “为有牺牲多壮志”:纪念活动的意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烈士纪念活动中以明确的革命口号适时引导革命方向,推动革命实践。以革命的英雄观引领社会崇敬英烈的新风尚,并为后来的烈士褒抚制度奠定基础。烈士纪念活动将革命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塑造中国共产党的形象也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 引导革命方向
中共一大将“社会革命”确定为党的根本政治目的,主张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和私有制,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前文所述1922年初纪念工人运动领袖黄爱、庞人铨的活动要求驱逐与资本家勾结的军阀赵恒惕,即是“社会革命”口号的具体化。中共二大基于对革命现实的分析提出打倒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民主革命”口号,并在“二七”烈士纪念活动中广泛宣传。1923年2月中共领导的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遭北洋政府血腥镇压,林祥谦、施洋等52人惨遭杀害,史称“二七惨案”。惨案发生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详细说明事件的背景和经过,号召全国被压迫的人民“打倒我们的仇人军阀和帮助他们为恶的国际帝国主义”[42]。中共三大的“国民革命”口号在大革命时期的“二七”纪念活动中均有体现。1924年“二七”一周年正值国民党一大闭幕,国共第一次合作开始,中共呼吁“与革命的先锋工人联成统一的战线,促进国民革命的发展”,援助“为国民革命而奋斗的孙中山与国民党”[43]。直到1927年2月仍在呼喊“继续‘二七’精神前进!拥护国民党的农工政策到底!达到国民革命之迅速成功!”[44]等口号,力图维护革命统一战线,完成推翻军阀和帝国主义压迫的革命任务。
1928年刘少奇在总结运用口号引导群众斗争的问题时指出,资产阶级叛变革命后,中共未能“依争斗的形势来恰如其时地转变口号,发动争斗,以致脱离群众或使争斗紊乱、无力而溃散”[45]10。他认为,口号的性质和内容须根据革命形势的变化而转变,长期的革命任务应先通过宣传口号使群众了解接受,具备一定的群众力量后变为鼓动口号,只有当群众力量足以直接行动去实现时才能变成行动口号,使群众自愿为实现口号而斗争;同时,行动口号应“极简短,极明显,极通俗”[45]13,且代表群众的要求和心理。在此经验基础上,中共根据革命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口号内容,指引群众斗争的方向。例如,土地革命时期,纪念“二七”和五卅烈士的口号变为“打倒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46]“拥护反帝国主义的苏维埃政府与红军的胜利”[47]等。卢沟桥事变爆发后,纪念口号从抗日救国大局出发,强调国共合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力量[48-50];1945—1949年的纪念口号则突出“为独立与民主而战”的内涵,巩固工农联盟,与美帝国主义及封建买办官僚资本斗争,并为革命胜利后国家的发展指明新民主主义的方向[51-53]。
二 引领社会风尚
抗战后期朱德在总结八路军、新四军取得战绩的原因时,除肯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战略战术外,特别强调“英雄主义气概”的重要作用。这种革命英雄主义与时人错误认为的个人英雄主义不同,是视革命利益高于一切,为革命需要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献出生命;无条件地服从群众利益,相信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他认为,战斗中英勇牺牲的烈士是英雄主义的最高表现,生产劳动和群众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也是英雄模范,应该把“新英雄主义运动当做一种推进工作、培养干部和教育群众的重要办法”[54]。
为烈士召开追悼会可以看作“新英雄主义运动”的一种形式,通过追悼会向干部、战士和群众宣传烈士事迹,有助于形成乐于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崇敬英烈的社会风尚。1944年9月5日,张思德在执行烧炭任务时突遇塌方,他把生的机会留给战友,牺牲时年仅29岁。毛泽东得知消息后手书挽词“向为人民利益而牺牲的张思德同志致敬”,并在追悼会上阐述“为人民利益而牺牲”的意义,讲话长达1.5小时[55]。党的领袖参加一位普通战士的追悼会并发表长篇演讲⑭,可见中共对烈士的尊崇。1946年4月8日王若飞、秦邦宪、邓发、叶挺等因飞机失事而遇难,史称“四八”烈士。据善后工作人员回忆,遗体从失事地点送往接运机场的几十里路上,沿途各村村口都搭起祭奠烈士的牌楼,村干部、党员和群众纷纷前来沉痛祭奠烈士。4月18日烈士遗体运抵延安,次日上午隆重举行追悼大会,参会者超过3万人,送葬队伍长达五六里,葬仪结束后悼念者仍久久不愿离去。一年后国民党军队占领延安,破坏烈士墓地,激起人民愤怒,群众在清明节祭奠祖先的同时还千方百计地前去祭奠烈士⑮。
从群众自发的烈士纪念行为可见当时崇敬英烈的社会风尚逐渐形成,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也被赋予祭奠英烈的新内容。此外,为死者开追悼会的丧葬仪式日益推广到群众中,有利于破除迷信铺张的丧葬陋俗和厚葬观念,为新中国成立后社会风俗的改革做铺垫。
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延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褒扬烈士、优抚烈属的原则,随后制定的一系列相关法令[56]188-207,开启烈士褒抚制度的法制化进程。法令明确革命烈士主要包括7类人员:除参加军阀混战和反共内战的死者外,辛亥革命、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及革命斗争中被国内外反动势力杀害或入狱病死者皆为烈士。凡对敌斗争或因公牺牲的革命工作人员、因参战牺牲的民兵民工也同样给予烈士称号。厘定“烈士”概念,制定褒抚细则,使烈士纪念活动法制化、常态化,这对传承烈士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
三 塑造政党形象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入党誓词多有变化且未能统一[57],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的承诺始终如初。在残酷的斗争和诱人的利益面前,中共发挥烈士纪念活动的宣传和动员作用,使广大党员将革命精神内化为自我修养,不断增强党性以践行初心使命。
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58]131中指出:“为了党的、无产阶级的、民族解放和人类解放的事业,能够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党性’或‘党的观念’、‘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这就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原则性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意识纯洁的最高表现。”在外国记者眼中,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国民党和欧美国家的政党,共产党员毫无保留地把个人生命献给党和人民。八路军基层部队的政治指导员由共产党员担任,在战斗中勇于承担最危险的任务,这种精神比武器更重要,让他们从共产党身上看到中国的希望。
烈士纪念活动向党外人士展现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利益为本,为追求独立、自由、和平、民主而甘于奉献的政党形象。“四八”烈士遇难后,《新华日报》于1946年4月13日第1版刊登讣告,社会各界纷纷向中共中央及仍在重庆的中共代表团发去吊唁函电和悼文挽词等。如国民党要员孙科为烈士题字“民主和平实现日,先生精神不死时”,冯玉祥称烈士为“和平典型”,张澜、章伯钧、邓初民等民主人士认为,烈士为民主和平而牺牲是国家和人民的重大损失。中共将烈士遗像、遇难经过、生平事略、悼文挽词及各地追悼情形等材料汇编成《“四八”被难烈士纪念册》[59],其中还收录部分群众撰写的悼文。如一些“有良心的无任何党派的中国青年”撰文指出:“谁能说这只是中国共产党的损失?因为他们的事业,就是中国人民大众的事业,就是全人类的事业。”悼文署名“武汉一群青年”并附上每个人的姓名。如前文所述,在延安、在解放区群众自发祭奠烈士,在重庆、上海、北平等国统区城市举行追悼会时,民主党派领袖、大学教授、青年学生、工人等社会各界同样积极参与,人们化悲痛为力量,继承烈士遗志,誓为和平民主而继续奋斗。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辛亥革命烈士和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烈士的认定和纪念,说明中国共产党充分肯定国民党在民主革命中所做的贡献;而烈士未尽的事业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想最终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得以实现,这也说明“中国共产党人是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最坚定的支持者、最忠诚的合作者、最忠实的继承者”[60]。
烈士纪念活动旨在宣传烈士所体现的坚定理想、坚强意志和为人民利益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在血与火的淬炼中,这种精神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底色,结合时代使命,形成中共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时期的精神谱系。各地各行业涌现出的优秀党员、英雄模范是烈士精神在新时代的衍生与诠释,也为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增添新的色彩与注脚。
四. 结语
纪念活动往往指向具体人物和事件,通过一定形式和重复操演对塑造社会记忆发挥重要作用[61]70。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烈士纪念活动将具有传承性的纪念文本、艺术作品,周期性的纪念会议、纪念行为,和长期性的纪念符号结合起来,使红色基因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血脉中延续。和平年代同样需要纪念烈士,以烈士的革命精神砥砺前行,提醒人们珍惜先烈披荆斩棘换来的幸福,牢记新中国来之不易。
2013年为纪念安徽籍烈士陈延年、陈乔年,合肥市将一条1.2公里的道路命名为“延乔路”,这条路的尽头与繁华大道相接,别具象征意味。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之日——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201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2019年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均明确追究亵渎烈士行为的法律责任。亵渎烈士是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抵制这一现象还需加强对烈士的研究与宣传,以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熔铸历史记忆,使烈士精神薪火相传。
1) 相关成果如:童小彪的《中国共产党纪念活动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魏建克的《文本话语与历史记忆 : 1921—1951年中国共产党的“七一”纪念》,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陈金龙的《中国共产党纪念活动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2) 相关成果如:张宇的硕士学位论文《辽宁省内抗日纪念设施研究》(辽宁大学2011年);尹传政的博士学位论文《当代中国的优抚制度研究》(中共中央党校2013年);郑植的硕士学位论文《江苏省抗战阵亡将士纪念设施的调查与研究》(辽宁大学2015年);熊彤的《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革命烈士褒扬抚恤工作——以〈人民日报〉为中心的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2期。3) 相关成果如:曹春荣的《中央苏区对红军烈士的褒扬与纪念》,发表在《红色文化学刊》2020年第4期;姜亮的《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抗日烈士的抚恤褒扬》,发表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梁化奎、杨巧娜的《论瞿秋白对张太雷和彭湃两位烈士的纪念》,江苏省瞿秋白研究会编:《瞿秋白研究文丛》(第8辑),中国文联出版社2014年版;赵小波的《毛泽东对革命烈士的尊崇褒扬及其意义》,发表在《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4) 本文涉及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主要是从1921年中共成立后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因此文中所指的“烈士”主要是革命烈士,“纪念活动”参照陈金龙《中国共产党纪念活动史》的分类,包括会议纪念、文本纪念、行为纪念、艺术纪念、符号纪念等。5) 《殉难六烈士祭文》(《中外大事报》1899年第6期)一文将牺牲的“戊戌六君子”谭嗣同、康广仁、林旭、杨深秀、杨锐、刘光第称为“六烈士”;《祭唐烈士绂丞等及六君子文》(《知新报》1900年第127册)、《祭唐烈士佛尘等及六君子文》(《清议报》1900年第59期)则将汉口起义失败而遇难的自立军领袖唐才常称为“唐烈士”。6) 《布尔塞维克》第1期首页刊登《悼赵世炎陈延年及其他死于国民党刽子手的同志!》,第11~24期开设专栏“我们的死者”,刊登悼念烈士的文章,揭露国民党背弃革命的事实,以烈士的牺牲精神鼓舞革命者坚定信仰,坚持斗争。曹典琦的《又一批死难同志的回忆》刊登于该刊1928年第24期。7) 1927年5月9日,中共山西临时省委在国民师范学校召开李大钊追悼会,因军队包围最终未能举行,4名中共党员被捕。详见《太原共党之秘谋败露》,刊于《申报》1927年5月17日,第7版。1933年4月23日,李大钊下葬北平香山万安公墓,出殡当天,数百名学生拦路设祭、散发传单、高呼口号,遭军警阻止,数十名学生被捕。详见《李大钊葬于香山,平学生被捕》,刊于《申报》1933年4月27日,第11版。8) 详见《进步日报》1949年5月4日第3版《革命博物馆》。这座绞刑架现陈列于国家博物馆展厅中,文物编号为0001。9) 一同转移的瞿秋白不幸被捕,敌人多次劝降终不为所动,1935年6月18日从容就义,临刑前高唱《国际歌》,高呼“共产主义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参见陈铁健的《重评〈多余的话〉》,刊于《历史研究》1979年第3期。10) 同一版中还刊登了《八百壮士》电影海报。“八百壮士”是对淞沪抗战中坚守四行仓库孤军的特殊称谓,实际人数为420人,被公共租界扣押时只剩355人左右。参见丁一的《“八百壮士”实有人数考》,发表在《咸宁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的第19页。11) 1942年日军“扫荡”时被炸毁,1953年迁葬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同时迁葬的还有1942年12月病逝的另一位国际友人柯棣华。12) 关于国民党及其政府的烈士纪念活动研究成果如:郭辉的《民国时期黄花岗起义纪念与国民党政治诉求的表达》,刊于《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王楠、陈蕴茜的《烈士祠与民国时期辛亥革命记忆》,刊于《民国档案》2011年第3期;亓秀娟的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国民政府的抚恤褒扬制度——以辛亥、抗战烈士为中心》,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王余辉:《安生慰死: 南京国民政府国家忠烈祭祀制度的建立》,刊于《抗日战争研究》2018年第2期。李俊领的《中国近代国家祭祀的历史考察》(山东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第六章、第七章部分内容涉及国民党及其政府的先烈祭祀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先烈纪念活动,但未将二者进行比较。本文参考上述成果试做初步分析和比较。13) 如昆明市市长罗佩荣以“本市忠烈祠,尚未筹建,省忠烈祠牌位,向例由军需局制备”为由,呈请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转咨滇黔绥靖公署敕令军需局照案办理”并获准。详见《令昆明市政府据呈复制张自忠等三十八员牌位入祀忠烈祠等情一案仰即知照》,刊于《云南省政府公报》1943年第27期。14) 追悼会后,陈伯达将整理好的演讲记录送毛泽东审阅,并提议发表在《解放日报》上。由于是即兴演讲且篇幅太长,毛泽东对原文进行了多次提炼删减,最终形成《为人民服务》一文。15) 农民张发义利用放羊作掩护,给烈士墓边填土;郭世中跑了几十里到延安给烈士上坟,遇见本村的陈有才,示意陈与敌哨兵聊天分散其注意力,郭趁机去烈士坟上祭奠。参见张汉武的《安葬“四八”烈士的回忆》,发表于1988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延安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的《延安文史资料》(第4辑),属内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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