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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型网络暴力的刑事规制

马天成

马天成. 侮辱型网络暴力的刑事规制[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41(4): 54-65.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90039
引用本文: 马天成. 侮辱型网络暴力的刑事规制[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41(4): 54-65.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90039
MA Tiancheng. Criminal Regulation of Insulting Online Violence[J].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25, 41(4): 54-65.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90039
Citation: MA Tiancheng. Criminal Regulation of Insulting Online Violence[J].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25, 41(4): 54-65.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90039

侮辱型网络暴力的刑事规制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90039
基金项目: 中国法学会202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大委托课题“个人极端事件法律应对研究”(编号:CLS(2024)ZDAWT27)。
详细信息
    作者简介:

    马天成(1994—),男,山东济宁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 中图分类号: D924.3

Criminal Regulation of Insulting Online Violence

  • 摘要: 网络侮辱作为网络暴力的一种典型形式,具有显著的社会危害性,亟待以法治方式实现规范治理,依法全面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为了实现侮辱罪的准确适用,作为前提应当明确网络背景下侮辱罪中关键构成要件要素的核心特征,细化侮辱犯罪的形式与实质判断标准。应当从类型化思维出发,区分共同犯罪和非共同犯罪型网络侮辱案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区分实行行为认定方法、因果关系判断方式和具体归责方案。还应设置合理的出罪标准,重视异常介入因素、法益值得保护性、被害人有效承诺以及正当防卫规则在网络侮辱案件中的适用,以避免犯罪圈过度扩张。

     

  • 儿童互动研究中,社会化是一个避不开的话题。关于社会化的普遍理解是个体通过与他人及社会机构等的互动将社会广泛秉承的规范、价值观、意识形态等逐渐内化,从而成为合格社会成员的过程。从结果来看,社会化的目的就是个体在不断的调整适应中更好地融入社会[1]。尽管对于社会化的意义和目的有着共同的认识,但是社会学家对社会化的具体过程有着不同的理解。过去社会学家认为社会化是一个单向发展的过程,即社会有一套既定的规范和准则,人的社会化就是将这一套规范和准则传授给儿童的过程,因此早期对社会化的研究大都围绕儿童开展。这些研究依赖研究者对社会化的主观解读,如Parsons等社会学家以基于结构功能主义的宏观理论假设对行为展开唯意志论的解释。这一解读方式在后来遭到了Wrong、Garfinkel等社会学家的抨击,因为唯意志论解释掩盖了社会化的本质及成因。对此Garfinkel和Sacks等学者分别提出民俗方法学(Ethnomethodology)和会话分析(Conversation Analysis)研究视角和方法,认为社会规范、准则等的发现应该基于对交际互动本身的细致观察与归纳,从微观视角对人的社会化及社会秩序的形成进行解释。这一视角下,社会化及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规范、准则等是动态发展的,社会的变迁也可以得到合理解释。因此,Garfinkel和Sacks等社会学家倡导的微观社会学研究方法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应用。

    具体到儿童互动研究,不论是从宏观还是微观社会学视角展开,不可否认的是孩童时期是社会化的初级阶段,亦是最重要的阶段,而家庭或亲子互动则是儿童社会化最重要的场所之一。但宏观社会学视角下亲子互动对于儿童社会化的意义在于父母将语言、文化、价值观等强加灌输给儿童;而微观社会学视角下亲子互动对儿童及父母都有社会化的意义,儿童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作为行为主体构建并向父母展示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儿童社会”[2]。现有研究尤其是国内的亲子或儿童互动研究主要是从宏观的社会学及相关学科视角展开[3-4],而微观视角下的研究未曾多见。为了弥补国内这类研究的空缺,本研究采用多模态会话分析的研究方法对亲子互动中儿童发起的指令性行为展开研究,并借此展示儿童如何探索并认识成人的社会与世界,以及父母作为成人如何参与并了解儿童的社会与世界。

    指令(directives)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无处不在,每个人几乎每天都会碰到他人让我们做某事或反过来我们让他人做某事的情况。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只要一个人的话语能够“让某人去做某事”便都是指令[5]。指令涉及说话人对受话人在行事自由上一定程度的控制,这种侵犯他人自由的行为可能会损害他人的消极面子(negative face)[6-7],因此是一种威胁面子的行为(face-threatening act)[6]。值得注意的是,指令并非语用学视阈下言语行为(speech acts)的一种,而是一种包含祈使、评价、描述等多种语言形式及行为在内的复杂言语体裁(complex speech genre)[8]。本研究对亲子互动中指令性行为的关注也是基于这种对指令的理解,只不过在真实互动中,指令并不总是以言语形式给出,例如指向某种物品的一个手势也可以是一个指令。因此,本研究从多模态会话分析的视角展开,将表情、手势、身姿等同语言一起纳入考虑,指令的判断基于互动行为这一内在本质,而不仅仅停留于语言的外在形式。下面将结合具体语料给出对指令性行为的界定,并回顾指令性行为和亲子间指令互动的相关研究。

    如上所述,如果一个行为旨在让某人去做某事,那么便可算作指令性行为。类比Goodwin所提出的指令是言语体裁,指令性行为可视作是一种包含请求、提问、通知等多种行为方式在内的行为类属。本文选用“指令性行为”这一描述基于以下考量。首先,本研究是从会话分析视角开展的行为研究。不同于言语行为理论倚赖前提、假设、社会制约等对行为做出解释,会话分析对社会行为的研究“植根于社会行为所在的序列,捕捉的是交际者为对方实施的行为”[9]152。会话分析从微观的交际参与者主位视角对社会行为进行观察与解释,即会话分析视角下的行为界定基于交际者向研究者展示他们对行为的建构(action formation)及识解(action ascription),而不是研究者对交际者行为的揣测。例如,在下面例1片段中,儿童K1在第10行向父母F1和M1发起询问,与此同时用右手指向M1的餐盘。从语料视频中可以看出,第2~3行F1在说话的同时也用筷子指出勺子在M1的餐盘中。因此,K1在第10行的指示词“那个”应该指代的是放在M1餐盘中的勺子。对于这样一个看似是提问的行为,F1和M1却均未给出问题的答案。相反双方在第13~24行的回应均展示出父母都将K1在第10行的问题理解为一种指令,即让F1或M1拿一个勺子给自己。而K1在收到F1在第13~14行的拒绝回应后在第17行的哭腔,以及M1在第21行回应时同时做出的递勺子行为进一步证实了K1在第10行的问题并非提问,而是一种指令。

    例1. [PCI-LQY/喝枸杞/04:01-04:33]

    1 M1:  没给我拿勺吗, <噢[拿啦.

    2 F1:           [*这

                *右手

    3     不是两个勺.*

        拿筷子指向M1的餐盘*

    4     (0.5)

    5     所以我才让°°你°°再单-

    6     再拿一个勺嘛.

    7     (2.5)

    8 M1:  拿了个凉菜.

    9     (0.8)

    10 K1: →  +那个是让我喝枸杞

    11     的吗,+

        +右手指向M1的餐盘+

    12     (0.5)

    13 F1:   呃::你就拿这个勺就行

    14     宝宝.

    15     (0.7)

    16 F1:   你要- [你要那啥的话,=

    17 K1:      [( )((哭腔))

    18     =噢拿这个.

    19     (0.2)

    20 F1:   拿这[个拿这个.

    21 M1:     [ang^给你给你

          ^右手把勺子递

    22     给你.^=

         给K1^

    23 F1:   =爸爸不用这个.爸爸

    24     不用.这个给你.

    因此,会话分析对于行为的理解不仅仅只聚焦于所分析的目标话轮本身,而要结合前后序列语境以及交际参与者所展示出的对行为的识解去判断目标话轮说话人所执行的行为。正如例1所示,有时交际者不仅仅在用语言资源执行行为,也可以用副语言资源如哭腔(第17行)等说话的腔调,以及非语言资源如肢体动作(第10~11行)、目光、表情等执行行为。基于此,本研究所关注的指令性行为不仅包括语言使用上和指令直接相关的行为,如:请求、命令、建议等,还包括语言形式上看似无关但具有指令性或被交际对方理解为指令的行为。除此之外,在面对面互动中,对于指令性行为的回应未必会以语言形式出现。相反,其缺省的回应应该是采取行动,即按照指令做出肢体动作的响应。综上,本研究对于“指令性行为”的关注基于多模态视角,既包括语言也包括副语言及非语言资源。

    指令性行为在过去传统的概念化中常被认为是权势的体现[10-11]。其中最为广泛使用的分析框架之一便是Brown & Levinson基于面子理论提出的礼貌策略,该理论试图从权力(power)、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及强加性(imposition)三个维度对交际者发出指令性行为时的方式选择做出解释 [6]。然而这一分析框架对于真实发生的指令性互动往往缺乏解释力。例如,父母作为更有权力的一方在与儿童互动时并不总是直接且强势的。对此,Curl & Drew [12]基于会话分析对日常及机构性互动的细致观察与比较提出,交际者在做请求时会观照到其作为请求者发起请求的权利(entitlement)以及被请求者答应请求的可能性(contingency),会权衡两者的关系进而采取不同的话轮设计来执行请求。此外,会话分析学者还从知识权威(epistemic authority)[13-14]和行为支配权威(deontic authority)[15-16]两方面对交际者执行同类行为时有不同执行方式的原因及其中的权势体现做了更细致的解读。相较于传统的分析框架,会话分析的微观研究方法通过对真实交际细节的挖掘更加揭示了指令性行为的本质。

    具体到亲子关系中,由于父母是监护人,儿童是被监护人,因此法律赋予了父母一定程度上决定儿童行为的权利。大多数情况下,不论是作为行为发起者还是回应者,父母在亲子互动中总是占主导地位,加之儿童幼小时普遍被认为语言能力发展尚不完善,大部分会话分析视角下的亲子指令性互动研究都以父母交际者为中心。多数研究关注了父母对儿童发起的指令,其中又以受到儿童阻抗时父母运用何种手段使儿童最终服从为主要研究对象,这部分研究发现父母会采取威胁[17-18]、肢体催促[19]等手段迫使儿童服从指令。少数研究关注了父母如何在回应儿童发起的指令时体现其对儿童行为的支配权,如:面对儿童在吃饭时发起偏离吃饭主题的请求行为时,父母会运用有条件应允[20]的手段阻抗儿童的请求,并使儿童回到吃饭这一活动主题上。而只有个别研究以儿童交际者为中心,关注儿童如何回应父母发起的指令[21]。除此之外,儿童的自主性也是亲子互动研究焦点之一。现有研究表明,尽管父母使儿童服从其指令或阻抗儿童指令的过程中,展示出了对儿童行为的控制力,但同时观照到了儿童对自身行为的支配权和自主性[22-23];不仅如此,儿童在做出服从回应时也会通过一定手段,使自己的服从行为并非真正出于对父母指令的服从而是自己的自主行为,从而展示出儿童对其自主性或行为决定自主权的观照[21]。此外,指令性行为序列通常以相邻对的形式出现,因此关于优先组织(preference organization)[24]210的探讨也常常在研究中出现。通常情况下优先的回应是立刻给出的、简单直接的服从,即便略微的犹豫、迟疑都是非优先的,并投射出对指令性行为的阻抗,这点在父母发起的指令性行为的亲子互动研究中得到了印证[21, 25]。综上,目前亲子间指令性互动的研究主要关注父母发起指令性行为以及儿童做出回应,缺乏对儿童自主发起的指令性行为的关注。此外,现有研究主要以父母交际者为中心,缺乏对儿童行为的关注与解释。为了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本研究将从儿童发起的指令性行为入手,同时对儿童的始发行为以及父母的回应行为展开研究。

    研究问题如下:

    1. 学龄前儿童如何发起指令性行为?

    2. 父母如何回应儿童的指令性行为?

    对于这些研究问题,本文将从话轮设计(turn design)和优先组织两方面对双方行为进行分析,试图挖掘行为执行的逻辑,并揭示亲子双方在互动中观照并遵守了哪些社会规范以及如何遵守。

    本研究使用会话分析的多模态研究方法对真实的日常亲子互动进行了观察分析。语料来自四个家庭的日常亲子互动录像,包括吃饭、游戏、阅读等不同的场景。四个儿童的年龄分布在两岁半至五岁半之间,均是学龄前儿童,分别为两个女孩和两个男孩,其中两个女孩年龄较小,两个男孩年龄较大。此外,四个儿童在语言发展方面未见异常,尽管个体间存在语言使用差异,但均有能力表达完整的句子和想法。语料时长共计约20小时,其中共发现107个儿童发起的指令性行为序列,这107个序列全部按照Jefferson[26]转写体系进行了语言资源的转写,其他非语言资源则在Mondada[27]的多模态转写体系基础上简化后对语料进行了转写,语料分析中必要时会结合截图对非语言模态资源的互动作用进行展示。相关转写符号的简要说明见附录。为了保护语料提供者的隐私,转写中所有可能暴露个人信息的内容均被隐去替换,人名等信息均用字母K、M及F表示,分别代表儿童、母亲及父亲。根据儿童年龄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将4个家庭从1到4进行编号,例如:K1,F1代表年龄最小的儿童及他/她的父亲。

    具备一定语言能力的儿童在发起指令性行为时,似乎已经关照到了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有拒绝服从的权利,即儿童已经可以根据指令的内容来判断自己是否有较强的资格来发起,以及父母服从指令的可能性有多高,并据此对发起的指令性行为进行相应的话轮设计。即使是研究中年龄最小的儿童,也展示出其有能力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句式发起指令性行为。

    例2. [PCI-LQY/还要葡萄干/52:25-53:14]

    1 K1: → 还要[<葡萄干>.

    2 F1:    [可以了吧,

    3     (0.8)

    4 K1:   $ \uparrow $ 要<葡萄干>.

    5     (.)

    6 F1:  你不能只吃葡萄干儿啊,

    7     *你zhi-你只吃葡萄干儿*

         *右手叉水果往口中送*

    8     *(1.2)*

    *咀嚼*

    9     吃了糖太多啦.

    10    (9.4)

    11 F1:   给你吃个西瓜行不行,

    12    (0.4)

    13 K1:   嗯.

    14    (1.6)((F1拿叉子在寻找))

    15 K1:   我不想<吃西瓜>.

    例2中,儿童K1在第1行发起了一个指令,即让爸爸F1喂自己葡萄干,由于和第2行F1的话轮出现了重叠,于是在第4行再一次重复了指令。而F1在第1行K1说出“还要”,但话轮构建单位(Turn Constructional Unit, 简称TCU)尚未完整时已经判断出了K1投射的指令,并提前给出了拒绝的回应;在K1重复指令之后,F1在第6行先用第一个TCU给出了直接的拒绝,随后又在第7行第二个TCU给出了拒绝的解释。对于F1的拒绝,K1并未做出后续回应,于是在第11行双方进入了新的话题。

    例3. [PCI-LQY/拿勺子/04:07-05:30]
    1 K1: → 给我拿个勺:子. (8.7s)M1 用筷子夹了一片胡萝卜到K1碗的上方并保持,直到第6行话轮结束才将胡萝卜放入K1碗中
    2 (0.9)
    3 K1: +妈妈 (给你). +
    +左手拿叉子举向妈妈+
    4 (0.6)
    5 M1: 你拿着那个叉子吃胡
    6 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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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2)

    8 K1:  拿勺子.

    9     (1.0)

    10 M1:  拿勺子没法吃那个胡

    11    萝卜片片.

    12    (1.8)

    13 K1:  不想吃.

    14    (0.4)

    15 M1:  不想吃啦,

    16 K1:  嗯.

    ((37行被省略,此处K1吃东西塞牙))

    54 K1:  给我拿个勺子.

    55    (0.7)

    56 M1:  为啥要勺子.

    57    (1.1)

    58 K1:  刚刚就是:要:勺子的呀.

    59    (0.2)

    60 M1:  去拿勺子h.((对F1说))

    例3中,儿童K1在第1和第3行发起了指令,让妈妈M1拿来勺子并拿走叉子。对此,M1在第5~6行也发出了一个指令,让K1拿叉子吃胡萝卜。由于第1~6行这段时间M1夹了胡萝卜到K1碗的上方一直在等待K1用叉子接过食物,因此第5~6行M1可能是将肢体动作形式的指令用语言进行了重申,但也有可能M1在第5~6行用相反的指令在间接阻抗K1让其拿走叉子拿来勺子的指令。但不论如何,K1随后在第8行重新发起了更简短的指令再次让M1拿勺子。随后,M1在第10~11行通过解释的方式做了拒绝,即用勺子没法吃胡萝卜是阻碍M1帮K1拿勺子的原因。对此,K1在第13行用“不想吃”消除了吃胡萝卜造成的阻碍,于是在第54行重复了第1行拿勺子的指令。最终M1服从了K1的指令,在第60行让父亲F1代为执行K1的指令。

    类似例2和例3的片段在语料中还有很多,且在每个家庭的互动中都有发现。儿童在执行如例2一类的指令性行为时选择的话轮设计中通常包括“要”、“想”、“想要”等词汇,这些词汇的选用相比例3一类的祈使句形式展示出了更高的对于指令能被执行的不确定性,也展示出儿童认为在此类指令上,尽管自己有表达诉求的自主性(deontic autonomy)[22, 28],但父母具有更高的行为支配权(deontic right/authority),即儿童能够观照到其意欲父母所做之事的决定权最终在父母手上。此外,“要”“想”等词汇对应的主语是“我”,尽管这一主语往往可以被省略。这种表述方式使得儿童似乎仅仅在讲述己方信息(my-side telling)[29],即自己的想法/需求,并以此方式“钓”(fish)取父母作为他方的相关信息[29],即父母对想法/需求的看法及态度。因此,儿童通过“(我)想”“(我)要”一方面在试探父母对于自己指令的态度,另一方面也使得儿童看起来只是需要父母给出语言上的回应,而并没有直接要求父母采取行动,从而使得这一类指令的给出方式变得更加缓和。给父母的拒绝服从留出余地的同时,也展示出对于拒绝回应更高的容忍度和接受度。因此,当例2中F1拒绝了K1的指令后,K1并没有像例3中一样不断重申并坚持自己的指令。相反,例3中祈使句的使用展示出儿童认为其指令被拒绝服从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且其有充分的发起指令的资格及决定父母行为,即服从指令,的权力。因此,当例3中第56行M1向K1寻求“拿勺子”这一指令的解释时,K1并没有给出相应的解释,而是在第58行再次重申其指令,展示出K1认为其指令是不需要解释的,进一步展示出K1认为其指令是不能被拒绝的。

    除了如例2和例3中的方式,儿童还有其他发起指令的方式,包括评价、提问等。如例1中K1在第8行的指令采用问句的形式,展示出K1不仅有留意到父母在第1~4行提及勺子这一物品,还观照到了勺子的数量问题。例1片段发生时K1手中已拿到一个勺子,因此当第2行F1指出M1餐盘中有两个勺子时,很有可能是F1分别给自己和M1准备的。此时K1的问题既表达了自己想让父母再给自己准备一个勺子的需求,同时也可能在提醒F1勺子没有拿够,这种情况下的指令行为便变成让F1再去拿一个勺子并再给自己分一个。只不过实际情况是F1并没有去额外再拿一个勺子,而是将原本可能留给自己用的勺子分给了K1,从而服从并完成了K1让父母再给自己准备一个勺子的需求及指令。

    指令性行为序列通常以相邻对形式出现,此时后件的回应便涉及是否优先。后件回应的优先与否通常包含两个维度:行为和形式[30]。优先的后件在行为上是对前件行为的认同,与前件行为保持立场一致;在形式上通常是快速(prompt)、无修饰(unqualified)、无解释(non-accountable)的[9]62。一般情况下,优先的后件行为会以优先的形式给出从而构成优先回应。在父母等监护人发起的指令性行为的研究中,儿童做出服从回应时往往是顺畅快速、直接明了的。但对于儿童发起的指令性行为,父母的服从回应未必是以缺省的优先形式给出。

    例4. [PCI-WYF/你站在这儿/06:08-06:45]

    1 K2:  .h爸爸,你站在这儿. .h

    2 F2:  嗯:?

    3 K2:  站在这儿.

    4 F2:  在什么¿

    5 K2:  站 这儿.

    6 F2: → *在那儿?(.)为啥跑到那

    *右手放到地上------------

    7     儿去呀,*

    --------*

    8 K2:  uh[huhn

    9 F2: →  [*来,*

    *起身*

    10    (0.4)

    11 F2:   [ 哎呀

    12 K2:  [¥我想要¥-让你跑到那

    13    儿么.

    14 F2: → ¥跑到这儿¿ ¥

    15 K2:  .h我翻跟头.

    例4中,儿童K2在第1行对爸爸F2发起指令,这一指令被F2在第2和第4行发起两次修正(repair)[31],K2在第5行做出第二次修正之后似乎解决了F2在听和理解方面的障碍。于是F2在第6~7行对K2前一行的指令进行了重复(repetition)并寻求解释(account)。疑问声调的重复除了可以发起修正,还常常表示质疑、挑战、反对等[31][32]102-104;而寻求解释的行为往往表示交际者认为交际对方前一话轮的行为的可解释性/可理解性(accountability or intelligibility)[33]出现了问题,同样构成对对方行为的质疑。因此,F2在第6~7行话轮的回应展示出了对K2指令的挑战或阻抗。但与此同时,F2的肢体动作却展示出了对K2指令的服从或准备服从,F2在开启第6行话轮的同时将其原本置于右膝上的右手放到了身侧地上,这一动作可以被视为F2为起身所做的准备。不仅如此,F2在第9行的话轮“来”也突然由前一话轮的阻抗突然转为对K2指令的服从,并同时起身(如图1所示)。最后,F2在开启第14行话轮的同时落位到了K2指令所指定的位置(如图2所示),但该话轮再次部分重复了第12~13行K2的话轮,同样用疑问的声调似乎再次表现出挑战。这里再次的挑战可能是由于K2在第12~13行并非对F2的第6行的回应,而是用“我想要”+重复指令展示出K2认为自己有支配F2行为的权利且不需要做出解释。而F2对此发起挑战很可能是在夺回其作为儿童的监护人所被社会赋予的支配或决定儿童行为的权利。但不论如何,尽管这个片段中F2在语言上两次对K2的指令发起了挑战或阻抗,但却在行动上服从了K2的指令。

    图  1 
    图  2 

    例5. [PCI-DBY/你起来一下/03:22-03:45]

    1 K3:  妈妈,

    2 M3:  嗯.

    3 K3:  你起来一下.

    4     (0.2)

    5 M3: → ^为什么^.

        ^身体靠向椅背^

    6     ^(1.8)^

        ^身体向右转,准备起身^

    7 M3: → ^起来干嘛.^

        ^起身跟着K3走^

    8     (1.2)

    9 K3:  你这样.

    10     (.)

    11     你看我这样.

    12 M3:  这样.

    13 K3:  °这样°.<不对.

    14     (0.7)

    15     这样.

    例5展示了另一个家庭中母亲对于儿童指令性行为的回应。与例4类似,当K3在第3行对M3发起了指令后,M3在第5行的话轮同样发起了寻求解释的行为,但与此同时肢体动作却展示出了M3已经开始服从K3的指令。片段初第1~3行时,M3身体前倾且双臂交叉置于桌上,当K3第3行的指令结束后,M3在做出第5行语言回应时,同时做出了肢体回应,身体后靠在椅背上并将双手从桌上拿起正是起身的准备动作,或作为起身的第一个步骤。随后第6行1.8秒沉默间隙M3在进一步做出肢体上的配合和服从动作。而M3在完成起身动作的同时在第7行话轮再次用更具体的方式发起了对K3指令的解释寻求。但未等K3回应M3已然在肢体上进一步配合K3的指令,跟着K3走到了桌子后的客厅过道。

    上述两个片段中,父母对儿童指令的回应出现了语言模态和非语言模态上的不一致甚至矛盾。语言回应上家长都展示出对儿童指令的挑战或阻抗,但是肢体动作上却展示出配合及服从。这两种矛盾对立的回应几乎同时给出,且均快速回应了儿童的指令而几乎没有表现出迟疑,因此从回应方式及结构上看,两种模态的回应都是优先的形式。而缺省情况下,优先形式与优先行为是共同出现相辅相成的,但从行为来看,两种模态下的回应却是互相对立的。造成这一结果很可能是因为父母回应儿童的指令时观照到了两种存在冲突的社会规范,即一方面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有权利对儿童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因为儿童各方面发育还不完善,也没有保护自己或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社会和法律层面都赋予了父母掌控儿童行为的权利;另一方面,从社会交际层面来看,认同、支持、维护他人的行为,与他人共享一致的立场是有利于维系良好的人际关系及社会和谐的;此外,儿童毕竟依旧是独立的个体,因此其独立自主性及自主权也应该被尊重。所以父母语言上的挑战及阻抗正积极响应了社会赋予的权利,从这一角度讲该行为是优先的;而父母肢体上的配合与服从则尊重了儿童的自主性也符合对和谐人际关系的维护,因此在此角度下也是优先的。所以父母看似矛盾的两种模态的回应实则合情合理,正是对不同层面社会规范的遵守造成了父母在多模态回应上的交叉式优先(cross-cutting preference)[32]77。看似矛盾表面的背后是父母对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社会规范的兼顾。

    经过对真实亲子互动语料的细致分析,研究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对于儿童发起的指令性行为,研究发现即便只是初步具备了语言能力的幼童也有能力针对不同情况下的指令做不同的话轮设计。儿童会基于对父母服从的可能性、外部客观条件等情况对指令性行为发起的方式做针对性的设计与调整。当预见到指令被服从的不确定性较大时,儿童会将指令伪装成告知,通过表达自己的想法来“钓”出父母的态度,因此即便父母做出拒绝的回应也仅仅在展示其不同的想法和立场。这种将指令嵌套在告知行为中的做法可以避免使拒绝这一非优先行为出现在交际层面,进而维护交际双方的社会关系及交际和谐。而对于父母的回应,研究发现有时大人会同时做出言语的和肢体动作的回应,并构成了多模态下交叉式优先的特殊回应方式。所谓交叉式优先是指父母回应时做出了看似矛盾的回应,即在语言上父母通过疑问声调的重复和寻求解释等手段做出了挑战或阻抗的回应,但与此同时在肢体动作上却展示出了对儿童指令的配合与服从,且这两种回应都是以快速、直接、无拖延、不犹豫的优先形式给出的。造成这种交叉式优先的多模态的回应是源于父母对多个层面的社会规范的遵守:作为监护人被赋予了对儿童行为的掌控;社会交际中优先于一致立场,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尊重儿童作为独立个体的自主权。因此,交叉式优先的回应虽在表面上看似矛盾,但实则兼顾到了多重社会规范。由此可见,在亲子互动中,不论是作为成年人的父母还是年龄尚小的儿童都在交际中时刻观照并遵守着社会规范。尤其是对于儿童交际者来讲,本研究中的儿童交际者均是学龄前儿童,最小的儿童只有两岁半左右,这个年龄阶段在儿童语言习得或一语习得研究中被认为是电报句阶段(telegraphic)[34]或多词句阶段(multiword)[34]。这个阶段的儿童句法知识有限,甚至直到3岁乃至4岁的儿童才能较好掌握句法并开始灵活运用[35-36]。但本研究表明,尽管两岁以上至学龄前的儿童在语言发展上尚不完善,但是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交际能力,因此,交际能力或互动能力的发展似乎并不以语言能力的发展及完善为前提。

    对于社会化而言,从研究中可以看出儿童并不总是被社会化,事实上儿童的社会交际能力在互动中的表现与作为成人的父母并没显示出很大差距。儿童并非被“教育”并社会化,而是在“实践”并社会化。亲子互动的意义并不是父母作为“长辈”在向“晚辈”儿童传授社会知识和经验,相反父母在与儿童互动的过程中也在经历着社会化,摸索与儿童沟通交流的方式与经验。

    过去关于亲子互动的研究主要以父母为中心,即关注父母作为行为发起者儿童作为回应者的互动,而以儿童为中心的研究相对较少;此外,从微观视角切入观察亲子互动本质及细节的研究也亟待丰富。基于此,本研究以真实发生的日常亲子互动为语料,从儿童发起的指令性行为以及父母的回应切入,细致观察并分析了这一互动序列的特征及规律,包括亲子双方如何设计话轮以及如何遵守社会规范。我们发现尽管儿童在年龄心智等方面尚不成熟,但是在互动中展现了足够的互动能力,亲子双方在互动中都表现出了对社会规范的遵守,儿童能够和作为成人的父母一样观照到不同的社会规范并做相应的话轮设计。通过亲子互动,儿童和父母都在积极实践并社会化着,在这个过程中儿童和父母都在探索对方世界的规范和准则,每一次亲子间的互动都是双方在社会化道路上的实践。本研究也进一步证实了社会化不是单向的输出,而是人与他人在互动中彼此适应从而和谐共处的实践过程。

    转写体例说明:
    (0.6) 沉默时长,单位为秒。若沉默出现在话轮转换相关处,则会在客观测量的时长基础上减去话轮转换的一般间隔0.2秒;
    (.) 小于0.2秒的短暂沉默;
    = 表示前后话语的紧密衔接。一般成对出现,一个在转写中一行话的末尾,另一个在一行的开头。单独使用时常用在话轮转换相关处,表示新话轮构建单位的骤然增加;
    [ ] 标记话语重叠;
    [
    [
    用于不同交际者的话轮,标记重叠开始位置;
    ]
    ]
    用于不同交际者的话轮,标记重叠结束位置;
    . ? , ¿
    °°
    “.”表示降调;“?”表示升调;“,”表示声调较平或略微上升;“¿”表示声调上升幅度介于“?”和“,”之间度数符号内的话语音量低于同一说话人的前后话语,若音量远低于前言后语则用重复度数符号表示,如“°°还要°°”;
    表示音调的突然升高;
    我- “-”表示声音的突然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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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表示音节的拖长,每一个“:”一般代表0.1~02秒的拖长;
    > < 框起来的话语被压缩表述,语速明显快于正常节奏;
    < > 框起来的话语被缓慢表述,语速明显慢于正常节奏;
    特色 下划线表示强调的说话方式,包括响度增加或音调升高;
    .hhh 吸气音,一个“h”代表0.1~0.2秒;
    hhh 呼气音,一个“h”代表0.1~0.2秒;
    hehehe, 哈哈 笑声。根据实际的笑声可以用“哈”、“嘿”、“呵”等,也可借助英文huhhuh,hehe等来尽可能还原真实笑法;
    .tch “啧”音,表咂舌;
    (( )) 双括号内为研究者给出的描述,而非对交际的如实转写;
    威:/九: 交际者标签,通常一个话轮对应一个标签;
    ^ ^/* */+ + 用于标示肢体动作与话语的重叠;
    − − − 表示肢体动作的保持或延续;
    身体靠向椅背 斜体字是对肢体动作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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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对此我国有学者认为,软暴力应当以硬暴力作为后盾,进而更加强调软暴力是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的延伸形态。就此而言,并不是所有的网络暴力都是软暴力。
    2)  2事实上,编造出能够广为传播且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信息并不容易。例如,在互联网中普遍存在着一种“梗文化”。梗文化的核心特征在于,相关主体对特定社会现象进行细致观察,准确把握其中的核心特征,将复杂的事件大幅度简化,以某些特定的字词组合概括复杂事件,最终成为一种广为流传的“梗”。而将复杂事件以朗朗上口、易于记忆和理解的字词进行总结和归纳需要相当的技巧和熟练度。
    3)  3具体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公布的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之王某某诉李某某侮辱案。
    4)  4有些网络暴力会迅速超越个体与个体的冲突,经由标签化的过程,演变成群体对群体的冲突。
    5)  5具体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公布的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之李某某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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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收稿日期:  2024-09-08
  • 录用日期:  2024-09-08
  • 刊出日期: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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