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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规制走向习惯自觉:分类督导员推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作用与路径分析

钟兴菊 唐忠铭

钟兴菊, 唐忠铭. 从制度规制走向习惯自觉:分类督导员推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作用与路径分析[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41(4): 87-97.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30107
引用本文: 钟兴菊, 唐忠铭. 从制度规制走向习惯自觉:分类督导员推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作用与路径分析[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41(4): 87-97.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30107
ZHONG Xingju, TANG Zhongming. From Institutional Regulation to Habitual Consciousness: Analysis of the Role and Path of Classification Supervisors in Promot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Garbage Classification[J].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25, 41(4): 87-97.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30107
Citation: ZHONG Xingju, TANG Zhongming. From Institutional Regulation to Habitual Consciousness: Analysis of the Role and Path of Classification Supervisors in Promot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Garbage Classification[J].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25, 41(4): 87-97.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30107

从制度规制走向习惯自觉:分类督导员推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作用与路径分析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4030107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双碳’背景下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影响机制与路径选择研究”(编号:22BSH040);“息壤学者支持计划(第一期)”项目(编号:XR2021-06)。
详细信息
    作者简介:

    钟兴菊(1985—),女,重庆九龙坡人,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唐忠铭(1998—),女,重庆奉节人,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

  • 中图分类号: F799.3

From Institutional Regulation to Habitual Consciousness: Analysis of the Role and Path of Classification Supervisors in Promot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Garbage Classification

  • 摘要: “前端减量、分类与回收利用”成为回应“垃圾围城”困局的关键,然而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实践中却凸显“不参与、参与不足、不可持续”等核心难题。文章由此侧重讨论处于分类合作网络中“结构洞”位置的分类督导员所具有的信息和控制优势,以及频繁互动和场景化示范作用,从而成为破局关键。一是以双重角色为桥,搭建以公众参与为核心的分类合作网络;二是以频繁互动和场景化示范提升分类意愿,激发公众分类动力;三是以双边信息优势实现话语转换,引导公众内化制度规范;四是以软硬兼施的控制优势,监督公众分类行为“习惯化”转向,进而有效突破公众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实践这“最后一公里”困境,并为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多元化路径选择提供理论与现实参考。

     

  • 2020年中国政府作出力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承诺,成为全球低碳实践的创新者与引领者。减碳作为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不仅需要达成企业生产与流通的绿色转型,更重要的是推动公众践行绿色消费与生活废弃物源头分类减量实践,在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共识中推动实现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至关重要的一环,从2000年试点开启“运动式治理”;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后步入“强制时代”;到2020年写入“固废法”,同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5年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逐步聚焦社区层面居民的前端减量和自主分类。习近平总书记于2023年5月回信上海垃圾分类志愿者时再次强调,对居民宣传引导,带动居民养成分类投放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对于此,国家也加大宣传力度,因为关系到全民共建绿色生活[1],不仅必要而且重要。

    为将垃圾分类工作更快落到实处,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准确率以及持续性,北京、上海、苏州等城市陆续实行垃圾分类“指导员”“督导员”(后文统称“分类督导员”)机制,并通过制度化形式将分类督导员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固定到系统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和政策文件中。“督导员是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要一环,其主要职责是督促居民有效地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除做好分类指导、监督工作,还是环境卫生维护员、公共文明观察员、文明礼仪示范员,是垃圾分类的宣传者,也是垃圾分类的先行者” 1。通过督导员言传身教式“桶边督导”,可有效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和习惯养成。在先行城市对督导员制度的实践运行基础上,处于分类工作各阶段的四川、重庆、青岛等地也开始实践督导员机制对垃圾分类管理系统的关键作用。为此,本研究依据“结构洞”理论,考察分类督导员作为打通公众与社区多元合作网络间行动“最后一公里”的实践主体,如何在“上下”网络结构中利用其信息与控制优势影响居民日常分类投放行为走向“习惯化”,从而推动公众参与社区生活废弃物的可持续管理以及探索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可行路径。

    城镇化飞速发展过程中,人类活动造成的众多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在个体层面体现为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的环境行为未被激活,环保不作为特征明显。多学科研究表明,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复杂的亲环境行为,在实践过程中涉及微观层面个体行动者的自主选择、中观层面人际关系网络的激发以及宏观层面社会结构和制度的影响。

    一是个体主义视角下,环境行为研究起初聚焦个体理性框架下环境认知、环境态度的线性影响,后研究发现更为宏观的社会情境、环境规范等因素同样会导致环保领域的“态度—行为差异”(attitude-behavior gap)[2]。当对行为判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增加,个体在“最省力”“低成本”“环境责任转嫁”“环境威胁的模糊性”等有限理性驱使下[35],往往将环境行为放置在较低优先级。20世纪末基于心理学研究在传统情感和认知二分上的突破,情感因素被引入个体亲环境行为的研究,并且不同情感对个体环境行为的影响作用不同[67];此外,习惯被作为推动环保行为的关键变量纳入影响环境行为的研究中[89],并在多个领域影响个体环境行为。垃圾分类作为一项亲环境行为,在个体层面的研究遵循环境行为研究的路径,我国的相关研究集中在环境态度、主观规范、感知价值、个人习惯等因素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影响分析[1013]

    二是人际关系视角下,环保行为的激发有赖于社会网络及网络中主流的社会规范。不同于心理学者基于个体理性立场下的环境行为研究,社会学者强调个体行动在社会系统中的发生与交互作用。研究发现,以个体所处社会网络为对象改变环保不作为行为比仅针对个体施策更为有效[1415]。社会网络及其所构成的社会关系通过频繁互动传播环保信息技术以及提高个人形成环境意识的机会[16]、环境规范的内部化以及同侪压力的激励[17],让网络成员在自下而上的参与实践中建立信任并形成适应协商下的环保行为规范。这不仅能够减少搭便车行为,激发网络成员环保行为期望,还能在交往互动中增强和内化亲环境行为。并且网络中亲环境规范和情境层面的环境规范也能有效促进个人参与垃圾分类[18]。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复杂的多环节、多主体的环境治理工程,其中公众分类行为的激发离不开丰富多元的社会网络。大量实证研究表明,社会网络、社会规范、非正式回收系统等对公众垃圾分类行为及其分类绩效有正向激励作用[1921]

    三是社会结构视角下,研究者将个体环保不作为进一步归因于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和制度的干预作用。社会实践理论超越了互动层面的讨论,将个体环保实践与广泛意义上的社会联系起来,强调行动者在一定社会制约条件的客观环境和结构中凭借特定的规则和资源形成系统的生活方式[2223],外在社会供给体系为环保行为提供的基础设施、技术保障等条件水平关系公众参与环保行动的程度和持续性。尤其是我国垃圾治理走向强制时代,垃圾分类实践从“自愿激励”转向“政府主导”的强制模式[24],在“运动式”治理困境下很多研究发现公众前端分类难以进行,主要原因是在末端设施不完善情况下的混合收运处理最终会导致前端个体垃圾分类基本无效[2526],分类参与度低。同样发现不当的制度安排如忽视持续性要素的投入、无效的控制型激励等也会抑制个体环保行为发生[27],进而国内针对制度压力、激励策略、政策效能感、分类设施及服务体系等影响公众垃圾分类参与行为的外部社会结构因素已有深入探究[13,2829]

    既有研究表明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单单是个体层面下基于环境态度、环境认知的理性行为,同时也受到人际关系网络、社会结构、制度安排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垃圾分类这一涉及多主体、多环节的复杂行为。许多研究进一步对影响居民垃圾分类行为习惯形成的各种因素进行了排序,发现分类回收设施、分类知识的宣传是影响分类行为发生最靠前的因素[26,30],而经济成本收益和时间花费影响相对较小,法律法规约束影响不显著[31]。但大量研究侧重量化统计分析,探究不同因素的独立因果效应以及中介调节机制,而基于特定背景下从纵深案例过程视角探讨分析多因素组合因果机制的较少。

    已有研究表明,社会网络作为个体所拥有的一切社会关系或社会联系以及由此构成的社会结构[32],能够将垃圾分类实践的微观主体行为和宏观社会结构关联起来,并有效推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实践[33]。同时,在垃圾分类治理背景下,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与合作共治已是实践和研究中的显学,并一致将公众作为合作关系中有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直接责任主体,但既有探讨多主体垃圾分类实践合作网络的研究侧重关注其正向效应,鲜有研究关注到多层次、跨公私领域的复杂合作网络形成和运行过程中稳定的合作关系。就公众参与对分类合作网络的稳定性而言,一是公众并非铁板一块,公众日常生活中私域的分类行为选择要转化为公域中政策要求的定向行为选择,面临意识与行为、规范性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以及强制性与选择性等需要弥合的“断裂”,需要长期影响来达成,但现阶段多领域、多层次的任一合作主体及网络都难以实现追踪式稳定的影响。二是公众在面对是否选择更亲环境的行为时,其行为意向虽然受到环保规范的影响,但实际行为选择受习惯主导,帮助公众做出最省力的、消耗心理能量最小的选择,要在合作网络中改变重复、自动性的垃圾丢弃习惯需要考虑自上而下的制度规范最终如何能切实影响到个人习惯。三是就公众“不参与、参与不足、不可持续”等问题而言,在合作网络的建构中凸显各主体以各自任务目标为主线,从日常行为转变角度回应公众的实际作用不足,正是分类规范执行“最后一公里”的关键。

    基于此,在合作网络视角下也有学者和实践者尝试从学生、地位较高的村民、社区“内生”关键力量等处于网络关键位置的“带头人”出发连接和驱动公众融入垃圾分类实践合作网络,但其具有特殊性和领袖作用下非制度型的不可持续性。为此,守桶护桶的分类督导员在实践探索层面应运而生并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化管理。由于督导员处于上下网络中“结构洞”的桥梁和中介的特殊位置,具有快速灵活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优势,在公众日常分类投放行为过程中进行频繁信息互动和行为的引导控制,从而增强分类主体与公众间的连接以及合作网络的稳定性。为此,本文基于合作网络“结构洞”理论,以案例考察分类督导员如何运用其位置与身份优势连接政策执行与公众行动,通过桥接“上下”之间多元主体合作网络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实践过程,为从自下而上视角探讨社区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微观实践提供本土化的经验图景与理论参考。

    在科尔曼(Coleman)的社会资本理论、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的弱关系力量假设及怀特(White)的市场理论的影响下,罗纳德·伯特(Ronald Burt)1992年在其著作《结构洞:竞争的社会结构》(Structural Holes:The Social Structure of Competition)中创造性地从结构角度对社会网络进行分析提出了“结构洞”理论(Structural Holes),认为其是连接宏观与微观分析强有力的概念工具。该理论将网络中行动者间关系或联系缺乏的现象称作网络结构中的空洞,而占据结构洞位置的行动者将获得作为“搭桥者”所具有的位置优势,包括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结构洞作为信息流转的关键节点,可以弥补关系网络中缺失的联系纽带。

    国内关于结构洞的研究和应用多集中在企业创新层面,但其作为人际网络普遍存在的现象,陆续被扩展运用到政治、经济、法律以及社会等多个领域,具有强有力的解释和应用空间。基于伯特的经典结构洞理论,有学者[34]认为对结构洞的解释可以从市场竞争扩展到社会生活关系。同时,结构洞的形成也不仅仅是为了占据者本身的某种优势,也可以充当桥梁作用促进整个网络的信息资源流动,从而提高整个网络的效率,在创新企业研究中被分为自益性和共益性结构洞[35]。在民间借贷的社会网络研究中,此理论被发展应用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公益性结构洞”类型[36]。还有学者将结构洞概念扩展应用到法律领域,称之为“法律洞”[37]。总之,结构洞理论兼具强调效率和收益的经济学特征与汇集关系的社会学特征,其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考察结构洞对于个人与组织的行为、创新的影响以及各类型网络中的位置优势。

    政府主导的垃圾治理进入强制时代后,自上而下的制度化规范密集出台,同时多元合作参与垃圾治理实践成为共识且角色分工日益明晰。但从末端处置向前端减量转移过程中,公众作为垃圾治理最重要的主体,垃圾处理负担加重,分类目标面临动力困境。研究表明,连接宏微观的社会资本因素能很好地解释社区居民分类行为动力和分类绩效[38],但伯特描述的网络社会资本在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普遍缺失,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较低[39],自下而上推动公众参与分类和减量的行为在现有条件下或面临失效的可能性。运用结构洞理论解释和补足公众参与不足的问题,或许是连接政府政策与公众参与、前端减量与末端处理的另一种选择。结构洞理论表明,连接的方式即是主体间非重复联系“断开”处新结构洞的建立,充当桥梁增加整个网络的信息资源流动,促进垃圾分类合作网络效率的提升,促进公众参与。北京、上海、苏州等多个城市施行的垃圾分类督导员模式即是连接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实践的有效之举。

    根据实践情况和理论解释,分类督导员在合作网络中的结构洞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居于合作网络“上下之间”关键位置并能在日常分类投放中与公众进行频繁互动,弥合网络与公众间的距离和对日常行为的作用不足;另一方面“从公众中来,到公众中去”并接受自上而下的专业培训,兼具感同身受的熟人优势和规范知识赋能,有效搭建起私域和公域行为、制度规范和习惯选择间的桥梁。同时,根据关系特点、建立动机以及受益主体,合作网络中督导员的进入更接近于共益性结构洞,其实质在于推动合作网络运行效率,达到分类实践共同受益的目的,而非结构洞本身的优势。据此,在督导员的作用下充分发挥现有合作网络的作用和弥补相关研究的缺口,从而有效推动公众可持续参与垃圾分类实践。

    基于结构洞理论,对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实践模式与特点进行深度分析发现,占据关键结构洞位置的垃圾分类督导员拥有的独特信息优势及控制优势,有利于推动垃圾分类合作网络建立以及公众分类习惯自觉。首先,从一般居民转变为专业督导员,作为跨群体联系人会更熟悉各主体的想法,具有弥补居民和其他主体间沟通鸿沟的话语优势。一方面督导员作为信息中枢,将自身从专业化、权威性的组织(如社会组织、街道和居委会等)获取的知识信息自上而下向居民进行通俗化转译,在日常分类投放场景中建立异质信息群体沟通的桥梁,影响公众对分类的态度。另一方面,信息优势的实现,督导员还可以从想要连接公众方的其他关系主体获得非重复的信息即通路(access),更早获得公众需要使用的信息先机(timing),并且可以使公众的想法和利益在最合适的情况下得到表达即举荐(referral)。在这一过程中,其充当自下而上问题收集和反馈的渠道,推动公众分类在意识和行为上过渡。其次,基于熟人社会的情感认同和相互监督,以及背靠城管执法部门、公安网格员、社区议事平台等支持,督导员可利用软硬兼施的控制优势,纠正公众日常分类行为转向习惯化过程中的偏差,同时在对特殊需求群体关怀和场景化示范影响下,推动居民分类行为走向持续性。由此,分类督导员在合作网络中的结构洞位置实现了主体间网络的结构连接和公众行动的可持续推动,有效扩大合作网络的信息半径、提升公众参与效率和延伸主体间合作价值,为完善现有社区垃圾分类合作网络结构并使其行之有效推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实践的习惯化转向,提供微观的经验基础,具体详见图1

    图  1  分类督导员推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可持续路径的分析框架图
    注:图中的⊗表示社区分类合作网络的其他主体和公众在日常分类投放过程中直接联系间断形成的“空洞”即结构洞。

    案例研究方法可以贴切地解释既有现象如何形成、如何运行,在纵深描述的案例过程分析中揭示因果机制。为揭示分类督导员在推动公众持续性参与垃圾分类实践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和运行模式,本研究通过选择分类督导员政策实施较为完善的城市中的社区并对其相关主体和分类督导员进行深度访谈,形成详实的案例,分析并呈现分类督导员推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实践模式与可持续路径。

    文中所用文本资料来源于两种途径:(1)深度访谈。笔者在2021年7−9月、2023年4−7月通过对“壹起分”社区计划 2以及北京沃启公益基金发起的“城市社区垃圾分类实践项目”中深耕社区垃圾分类多年的项目伙伴进行深度访谈,了解到全国多地正陆续落实和完善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制度,并根据调查选取了督导员管理制度和落实执行较为完善的苏州市(昆山市)的督导员及相关主体进行了深度访谈,获得大量督导员推动垃圾分类合作网络和公众参与分类实践过程的一手资料,具体详见表1。(2)二手资料。以“分类督导员”为关键词,通过政府官网、相关公众号等平台的政策文本与新闻报道对全国包括北京市、上海市、苏州市等地区的督导员设置和运行情况进行二手资料梳理与分析,了解其实施的普遍性和必要性。

    表  1  访谈对象基本信息分布表 3
    序号 省市地区 访谈对象 主体类型 访谈资料编码
    1 湖北省武汉市 社会组织项目主任LY 社会组织 20210902LY
    2 山东省青岛市 社会组织负责人XM 社会组织 20210831XM
    3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社会组织负责人WY、XH 社会组织 20210825WY、20230707XH、20230727XH/WY
    4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社区书记ZLN 社区 20230718ZLN
    5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物业经理YBA 物业 20230721YBA
    6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保洁和督导员组长SAX 物业 20230424SAX、20230722SAX
    7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居民LXY 居民 20230723LXY
    8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居民志愿者TXZ 居民 20230720TXZ
    9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居民、业委会ZXH 业委会 20230719ZXH
    10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ZAY 督导员 20230424ZAY
    11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WSF 督导员 20230722WSF
    12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DXP 督导员 20230722DXP
    13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HDK 督导员 20230723HDK
    14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JXY 督导员 20230723JXY
    注:作者根据访谈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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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具有重复性、自动性以及情境性三个重要特征[40]。为了推动公众在日常情境下垃圾分类行为的习惯化,作为连接上下“最后一公里”的社区分类督导员制度应运而生,其关键作用在于作为桥梁桥接社区垃圾分类治理合作网络与公众的日常投放行为的“结构洞”,并通过信息和控制优势,引导公众垃圾分类行为不断重复,并在社区持续分类的场景示范中得到强化,最终走向习惯自觉与可持续。

    1   分类督导员的政策环境与特点

    在全国实施垃圾强制分类与实施试点后,各地以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准确率与积极性为目标,通过全过程监督引导居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分类督导员”应运而生。对全国率先实践分类督导员制度的北京、广州、苏州等地的政策文本分析发现,各地分类督导员的管理制度、配置标准、薪酬待遇、运行模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但对其“只做分类督导,不做二次分拣”的定位以及提升分类准确率、推动社区可持续垃圾分类的目标趋于一致;同时,各地督导员的管理逐步从非正式的志愿者走向系统化的付费岗位,为督导员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从督导员的角色定位和政策环境来看,一是分类督导员日常职责兼具“对上与对下”双重职能,通过“记录、上报分类的数据、信息、问题”向上级管理部门负责,发挥自上而下的监督职能;同时督导员来自社区居民,贴近居民日常的分类行为,是引导改变居民投放行为“最后一公里”的“守门员”和向上反馈公众意见的“传声筒”。二是管理规范化和考核多层次性。随着督导员管理的规范化,督导员的工作需接受各层次管理部门的定时考核和抽查,同时居民分类投放的准确率作为其工作实效纳入考核。三是运行模式多元化。目前分类督导员的运行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物业付费或志愿服务等模式,并随着公众垃圾分类行为向习惯化转型督导员将逐渐“退出”。

    2   分类督导员推动垃圾分类实践的一般流程

    分类督导员的产生源于对公众“不参与、参与不足、不可持续”困境的回应,在于弥补自上而下的制度执行与自下而上公众分类实践的“断裂”。实地调查发现,分类成效凸显的城市其核心特点在于分类督导员在社区垃圾分类合作网络中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在整个垃圾分类合作网络中,分类督导员搭桥并推动公众持续参与垃圾分类实践的全过程总体分为“承上”的政策要求“要我分”和“启下”的居民自觉形成“我要分”两部分多个环节,具体详见图2

    图  2  分类督导员推动垃圾分类实践的流程图
    注:作者根据访谈资料整理。

    分类督导员的“承上”作用在于承接社区、社会组织、物业、志愿者等主体前期搭建起的社区分类系统。前期的流程和合作网络包括:一是社区情况调查和各方需求评估,达成合作可能。无论是社会组织的撬动还是政策要求下的推动,摸底居民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怎么想”“利益需求是什么”“顾虑如何消除”以及社区硬件基础等问题是社区开展分类实践的开端。二是志愿者队伍招募与培训。有了社区各方合作的可能,调动和培育社区有先行意识的志愿者是快速开展行动和影响更多居民的“星星之火”。三是分类设施和要求的商定与传达。点位的位置与数量、定时定点等条件的协调规划和宣传是居民后期接受分类行为设定的基础条件。

    上述居民分类投放的基础条件和合作网络的搭建形成了社区分类实践的框架系统。在此基础上,要让居民有效落实分类和投放行为,首先要理解分类这一“给居民添麻烦的事”,明确居民日常分类困境;其次是面对日常繁多的生活垃圾,需要将分类要求、标准、意义等转化为贴近居民日常生活和易于接受的信息和话语,减轻居民分类压力,引导分类投放行为过渡;最后对分类过程中出现的干扰因素和问题可通过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沟通处理,提升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推动全体居民分类实践走向可持续性发展。行为和意识的转变非朝夕之功,需长时间有效影响和监督居民的日常分类投放行为,因而兼具居民的思维、身份“承上”和被赋予了专业知识技能“启下”的分类督导员的关键作用在此凸显,成为桥接被动要求与习惯自觉的“搭桥者”。

    作为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实践过程中直接连接公众的“搭桥者”,分类督导员在促进合作网络信息有效传递、推动公众持续性参与分类实践上,一方面拥有兼具居民身份的双重角色以及以此和居民展开日常频繁互动的行动优势,搭建起以公众为核心的分类合作网络,同时在场景化示范的辅助下,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动力;另一方面,其所在的关键位置具有结构洞本身的双边信息优势和监督公众分类行为的控制优势,减少了分类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通过人性化关注和监督纠偏个别行为,实现公众分类行为“习惯化”转向。在上述分类督导员作为“结构洞”发挥推动分类行为从自上而下的制度规制走向日常生活习惯自觉的路径发挥作用下,公众逐步实现垃圾分类的可持续性参与。

    1   以双重角色为桥,搭建以公众参与为核心的分类合作网络

    许多地区设置点位督导员固然是基于政策要求,但一系列实践探索表明,更重要的是督导员作为分类的“守门员”,对垃圾“投收运处”这“第一公里”同时也是社区分类工作即居民分类行为达成这“最后一公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督导员在垃圾分类实践过程中是一个关键环节,跟几方都有关系,需要通过上面考核,跟物业公司、社区管理以及居民链接都是通过督导员完成的(访谈资料:20210825WY)。”而这样的“搭桥者”角色之所以被督导员占据,源于其双重身份。

    一方面,无论是单独招募还是物业保洁员兼任的督导员,几乎都是本小区50岁以上的居民。作为居民的督导员,更有利于站在居民视角理解垃圾分类这一从无到有的“麻烦事”。“不要以为分垃圾就只是一个倒垃圾,没有那么简单,如果你自己不分,你怎么知道这个时间点我投放适不适合;你自己都没有把垃圾分类做好,你是无法发现分垃圾里面的痛苦和难点的(访谈资料:20230727XH)。”正因此,在居民分类习惯形成过程中,督导员更易于与居民形成身体力行的共鸣与认同,从而寻求更贴近居民日常生活和想法的困境解决方法。另一方面,督导员不只是居民,更是具备分类知识和技能的“守门员”,在“守门”之前,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成为“分类专家”。“其实做垃圾分类,自己要成为垃圾分类专家,然后才能去跟公众说(访谈资料:20230727XH)。” “老百姓要盯,但不是主要盯,还是要先把督导员带出来,督导员如果达不到一定的高度是没有办法去做到的(访谈资料:20230718ZLN)。”

    据此,兼具居民和“分类专家”双重身份的督导员,无疑更能在理解双边意图和实践难点的基础上,作为“搭桥者”桥接居民和社区垃圾分类合作网络各主体在日常分类实践过程中的空洞。恰如有社会组织在实践探索后对督导员“搭桥者”身份的肯定,“目前我们市的垃圾分类还没有实施下去,我们只是在自己的项目当中探索督导员管理体制;在未来城市垃圾分类的实施过程当中,一定是政府花钱去请督导员来做督导(访谈资料:20210902LY)。”

    2   以频繁互动和场景化示范提升分类意愿,激发公众分类动力

    分类督导员既是自上而下分类规范的宣传者,也是最贴近公众行为的分类监督者,其信息传递和指导监督的职责都是通过与居民日常的频繁互动完成的。实际场景中的频繁互动提升了公众接收标准化分类信息、知识和形成环境意识的机会,尤其是新住户最先通过与督导员在点位上的互动得知分类要求。“我才到这边来都搞不清楚,扔的时候督导员会说,有时候不清楚就问一下(访谈资料:20230723LXY)。”与此同时,预测个人参与亲环境行为的是与已经拥有亲环境规范的人的互动,而非关系本身的强度[17]。在督导员与居民、居民与居民间频繁持续的互动过程中,潜移默化促生更强的归属感以及互惠、遵守的共同期望,从而影响到他人的分类意愿和对不分类行为潜在制裁性的相互理解。

    此外,在频繁互动作用下,要使公众对分类行为的理解、期望转化为确切的持续行动,需要经历他人正确的尝试结果且得到认可这样一种预期满足后的信任[41],也即场景化呈现给居民社区内部的厨余堆肥、生态花园建造能够对分类后的厨余垃圾进行完善的资源化处理和利用,使居民看到分类后的垃圾“有归处”,分类价值“可检验”,以实际产出转变公众对垃圾的认识,获得从期望到行动的信任。同时,这种场景式下形成的信任能使建立长期互惠关系成为可能,并确保其有效地系统运行,进而不必或者无需花费时间和精力投入正式而昂贵的监控。“我们用厨余堆肥这种形式让公众来参与体验,来成果场景展示,这个就是做堆肥对于垃圾分类真正的作用(访谈资料:20230707XH)。”“它是相辅相成的,堆肥离不开分类,但是堆肥又能刺激分类做得更好。很多老百姓说分有什么用呢,你们处理到位吗?实际上这个事情就能解决质疑。我可以邀请老百姓来看,你认真分有意义的,意义就是产生了这些堆肥,堆肥去复耕小区的绿化,甚至可以给你回家去种花种草(访谈资料:20230718ZLN)。”

    无论是通过日常频繁互动激发公众的环境意识、分类意愿,还是通过厨余堆肥和生态花园建设让公众看到分类后的产出价值,其本质都是将公众分类结果以“被看见”的方式呈现出来即行动展演,以此缩短公众与环境间的距离,激发自觉行动和持续分类的动力,也是对合作网络前期分类推动工作的回应和巩固。

    3   以双边信息优势实现话语转换,引导公众内化制度规范

    研究表明,社会资本确实提高了个体的参与,但主要是通过环境规范在网络中的流动发挥作用[19]。督导员利用双重身份充当桥梁占据分类实践合作网络结构洞位置,其主要受益者不在于本身,而是促进整个合作网络信息和资源的流动。督导员一方面自上而下获得了专业的分类知识、技能、政策解读等信息,另一方面自下而上将接收到的影响分类行为转变的重要信息、日常分类数据进行反馈和上传。在双边信息优势下,督导员进而充当信息桥梁,通过话语转换和有效的沟通交流,传递规范性分类知识和行动意义,减少分类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公众内化分类的制度规范。

    首先,分类督导员在上岗前通过系统的培训赋能,对岗位职责、考评标准、分类知识、居民的劝导沟通以及问题解决方式方法等标准化信息了然于心。“以统一培训方式提升督导员能力,培训内容包括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如何与居民沟通、碰到问题该如何解决等(访谈资料:20210825WY)。”“我们督导员都没有文化,人家问你这个东西往哪里丢,你都不知道,那你怎么弄呢,所以说我们要使劲多学啊(访谈资料:20230424ZAY)。”弥补自身专业缺陷的同时也能应对居民投放过程中的误区和质询,并以分类知识的精通与过硬的能力实践感召居民认同并参与分类行动。其次,督导员需要根据公众接受度对知识标准进行“通俗化”解读和转化,而非照本宣科式宣传和传达。话语转化的同时,沟通技巧也对信息的有效传递至关重要。“督导员他不仅仅是知道这些垃圾怎么分,更重要的是他的沟通能力。如果你的沟通无效,最后就是两个冤家,但你如果沟通有效,不是朋友至少见面是熟人,那站在这里工作效果也不一样了(访谈资料:20230727XH)。”最后,督导员作为信息中枢,将居民日常分类实践中的问题和情况自下而上上传和反馈到合作网络中,并通过商讨、再培训等形式得到解决,引导居民分类行为过渡。信息的收集、上传也能为后续政策的制定提供实际数据支撑。

    在合作互动实践中,督导员通过“打铁还需自身硬”吸收标准化信息,然后在经验摸索与居民反馈的基础上,将科学规范化的分类知识体系进行本土化与通俗化解读,不断建构与再生产,最终形成一套具有本土化特色且适合社区居民分类实践的知识话语体系,减轻居民对分类认知上的负担,进而引导社区居民愿意并积极分类。

    4   以软硬兼施的控制优势,监督公众分类行为“习惯化”转向

    基于分类督导员承上启下且通俗化的信息传递,公众对分类有了意识和行动上的准备。同时,督导员在“只做垃圾分类督导,不做二次分拣”原则下对居民分类过程中出现的行为偏差进行有效的控制,是确保督导水准、分类效果同时推动分类行为习惯化转向的关键所在。“督导水准与投放准确率和参与度是成正比的,这三个数据是捆绑的,就是你投得好、投得多一定是督导员起到的作用,如果督导员来,什么都帮你破袋,后面这些人是不会分的(访谈资料:20230718ZLN)。”

    一方面,督导员作为“社区熟人”,无论是情感认同上的话术赞扬还是熟人监督都易于发挥其行为控制优势,因为人们更愿意保持对社会负责的自我形象,因而愿意按照亲社会的分类回收规范行事[4243],同时个人的垃圾分类行动会在更丰富的网络关系下通过环境规范的内化和同侪压力的增加产生激励影响[17]。“督导员大多数是小区业主。居民之间非常熟悉,容易监督。他们非常了解居民的脾气习性,对于急性子居民知道如何沟通,对于本来就是邻居的接受度就会非常好(访谈资料:20210825WY)。”“比如说他过来乱扔了,你不是4号楼的阿姨吗?她觉得我暴露在众人的眼光下,我就可能会收敛一点(访谈资料:20230718ZLN)。”

    另一方面,针对分类问题较大的居民,督导员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可通过城管处罚、社区协商议事平台,将信息优势转化为控制优势,纠偏居民行为。“如果多次不改正就由居委会报城管,由城管进行处罚,由此大部分居民都会非常愿意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为了使各方达成合理利益诉求,成立了一个议事会沟通机制,由居委会牵头,督导员作为协调员,社区多方共同参与,还邀请城管与辅警一起参与相关问题讨论(访谈资料:20210825WY)。”此外,针对特例,督导员在垃圾分类过程中会关注到一些重点、难点的居民群体,如针对与投放时间冲突的、腿脚不便的老人等群体创新性提供有偿上门服务,缓解“不配合”的压力与冲突。

    分类督导员在统一培训赋能后呈现出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能够有效承担社区分类合作网络中“结构洞”的功能。在督导员推动居民有效参与和可持续分类的路径作用下,所调查社区的垃圾分类呈现出可持续状态。社区垃圾分类多元合作工作格局中的网络断裂得到连结,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信任与配合有效提升;进而在系统性、持续性合作网络的支持下,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接近95%,准确率接近99%,验证了公众持续性参与分类是与分类督导员的有效督导成正比的。

    以处于垃圾分类合作网络承上启下位置的分类督导员的作用发挥为研究切口,深入剖析发现,分类督导员是社区内推动公众有效参与垃圾分类实践的窍门。在“结构洞”理论视角下,分类督导员占据分类合作网络结构洞位置关键在于桥接公众一端,形成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实践的系列路径:一是以双重角色为桥,搭建以公众参与为核心的分类合作网络;二是以频繁互动和场景化示范提升分类意愿,激发公众分类动力;三是以双边信息优势实现话语转换,引导公众内化制度规范;四是以软硬兼施的控制优势,监督公众分类行为“习惯化”转向。督导员以在合作网络中的位置优势和贴近居民日常分类投放行动展开频繁互动的行动优势结合场景化示范强化,回应社区居民分类“最后一公里”的行动问题。

    实践中,分类督导员发挥“结构洞”优势面临诸多挑战:一是督导员多是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的入城居民,作为“搭桥者”要求更高、考核更多,因而需要经过严格且适宜的培训、持续赋能、厘清职责,否则容易出现现阶段很多督导员在实操中错误指导、帮分类、不开口、不纠正的情况。二是作为直接面对居民的信息中枢,易于遭到质疑和责难,要及时疏导督导员的工作压力和困难。三是同一地区给予督导员的政策补贴一致且有逐步减少的趋势,但各社区实际工资存在差异,易造成人员心态失衡,流失率高。

    本研究基于“结构洞”视角对垃圾分类实践进行中观与微观层面的探讨,通过深度案例分析,从社会结构与动态过程视角突破既有研究中的个体主义、社会关系视角对公众“不参与、参与不足及不可持续”等垃圾分类困境的碎片化归因分析,进而丰富结构洞理论在多层次社区环境治理场景中的适用性。但不可忽视的是,督导员这种“人对人”指导监督虽然在现阶段的垃圾分类实践中至关重要,但随着信息时代知识和交流的可见度增加、知识不对称降低、科学技术的优化以及最终公众分类行为走向习惯化,其“结构洞”优势和存在的必要性也会随之降低,因而不仅需要考虑现实困境的解决,也将面临未来发展何去何从的挑战。

    1)  1参见2021年9月30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的通知. https://docs.qq.com/pdf/DS3hiQVJVcWl2amlo?u=129702588e644436a24d8322c7212a49.
    2)  2“壹起分”社区计划:为了解决城市社区垃圾分类问题,2017年零废弃联盟在壹基金联合公益的支持下发起该项目,至今持续开展多期社会组织的培训和赋能计划,通过联合全国在地公益组织,唤醒和带动公众成为环保生活家,创建零废弃社区,让更多的组织、个人与社区参与垃圾分类与减量行动。
    3)  3访谈资料编码说明:8位数字为访谈日期(年4位+月2位+日2位),大写英文字母为被访者姓名或称呼。
  • 图  1  分类督导员推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可持续路径的分析框架图

    注:图中的⊗表示社区分类合作网络的其他主体和公众在日常分类投放过程中直接联系间断形成的“空洞”即结构洞。

    图  2  分类督导员推动垃圾分类实践的流程图

    注:作者根据访谈资料整理。

    表  1  访谈对象基本信息分布表 3

    序号 省市地区 访谈对象 主体类型 访谈资料编码
    1 湖北省武汉市 社会组织项目主任LY 社会组织 20210902LY
    2 山东省青岛市 社会组织负责人XM 社会组织 20210831XM
    3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社会组织负责人WY、XH 社会组织 20210825WY、20230707XH、20230727XH/WY
    4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社区书记ZLN 社区 20230718ZLN
    5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物业经理YBA 物业 20230721YBA
    6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保洁和督导员组长SAX 物业 20230424SAX、20230722SAX
    7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居民LXY 居民 20230723LXY
    8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居民志愿者TXZ 居民 20230720TXZ
    9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居民、业委会ZXH 业委会 20230719ZXH
    10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ZAY 督导员 20230424ZAY
    11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WSF 督导员 20230722WSF
    12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DXP 督导员 20230722DXP
    13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HDK 督导员 20230723HDK
    14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督导员JXY 督导员 20230723JXY
    注:作者根据访谈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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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稿日期:  2024-03-19
  • 刊出日期: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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