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ticizing and Sublating of Capitalist Ecological Governance in the Context of Politic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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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今社会的生态问题就其实质而言是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矛盾的显现,资本主义生态治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应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局限性入手。因此在面对当今社会生态问题之时,应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局限,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一种社会主义式的生态治理模式,并在思维范式层面实现从资本主义经济理性到社会生态理性的转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的治理原则:第一,要有计划地组织生产与分配,使自然资源实现合理的利用;第二,坚持生态优先的治理原则,将生态环境作为治理的直接对象,省去在资本主义经济范式下的迂回过程;第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模式,确保治理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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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生态治理 /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
- 解构
Abstract: The ecological problems of today’s society are, in essence, the manifestation of the inherent contradictions of the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capitalist ecological governance cannot be the means to solve the ecological problems of contemporary society fundamentally, and it has its own limitations, which are rooted in the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 itself. Therefore, in the face of today’s social and ecological problems, we should go beyond the limitations of the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 and establish a socialist mode of ecological governance on the basis of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scientific socialism, and realiz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inking paradigm from capitalist economic rationality to social ecological rationality. This socialist ecological governance model should be embodied in the following three governance measures at the concrete level: first,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should be organized in a planned manner so that natural resources can be reasonably utilized. Second,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ecological priority governance, and tak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s the direct object of governance, eliminating the circuitous process under the capitalist economic paradigm. Third, it adheres to the governance model of synergistic participation of multiple subjects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 to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governance.-
Key words:
- ecological governance /
- Marxist political economy /
- de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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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要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1],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所要求的目标指向与“应然状态”。如何从“应然状态”转向“实然现实”是当下社会所必须探讨的一项重要议题。事实上,这种转向需要借助一定的中介而得以实现,这一中介便是现代化的生态治理实践。正确的实践需要有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因此对于我国社会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尤其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而言,在理论层面厘清何为“现代化的生态治理”之概念便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当下,由于受到资本主义文化霸权(cultural hegemony)的影响,人们往往会无意识地(无反思地)接受“现代化即西方化、资本主义化”的规定。事实上,无论从内容或形式上来看,“现代化”并非意味着“西方化”“资本主义化”[2],“现代化的生态治理”也并非意味着“资本主义化的生态治理”。因此,对于现阶段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治理的研究而言,首要的——至少是在原则层面上具有重要性意义的——工作是对资本主义式的生态治理理念进行解构,澄清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同资本主义生态治理之间存在着的原则层面的异质性,以在生态治理领域实现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祛魅。
一. 资本主义生态治理理念概述
工业革命以来,生产力迅速提高的同时造成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且这种污染又伴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而展现出日益严峻的趋势。因此,在面对当今社会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之时,不由引起这样的一些疑问:生态问题的实质是什么?通过何种手段能够解决生态问题?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生态问题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自然问题,其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应在一定程度上将其理解为社会问题。其次,在对当今社会生态问题解决方案的探索方面,部分资产阶级理论家们由于其自身所受到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之遮蔽,会很自然地认为生态问题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自身覆盖程度不足所造成的,生态问题会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扩大化而得到有效的解决。其中,较为著名的是美国学者保罗·霍肯(Paul Hawken)[3]5所提出的“绿色资本主义”构想,霍肯将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资本分为人力、金融、生产和自然等四个类别,他指出造成当今社会生态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非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恰恰相反,而是当代资本主义制度对以上四类资本的估价存在着偏差,特别是对自然资本的估价存在着低估。所以,霍肯将当今生态问题的解决方案诉诸一种“绿色资本主义”的生态治理模式,即对自然资源进行估价,将其纳入市场,并企图通过资本主义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事实上,就资本主义生态治理所遵循的底层治理理念而言,这种治理理念反映的是西方文化中的原子个人主义[4]的传统价值观,即通过个人利益之间的制衡以取得治理的成效,这种以原子个人主义为传统的资本主义生态治理理念在其展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体现为三方面的治理原则:“唯市场主义”“生态资本化”与“多元主体治理”。
一 生态治理的唯市场主义
资本主义生态治理遵循着“市场主义”的治理原则,更确切地说,是“唯市场主义”的治理原则,这种治理理念企图通过市场机制的运行以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事实上,这种唯市场化的治理原则的产生具有一定合理性,因为对源自个人主义的西方传统价值观而言,资本主义市场机制可以使其直接得以实现。在资本主义的市场机制中,价值规律使得市场主体在形式上处于各自平等的地位,这意味着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奴隶群体”通过资本主义市场机制打碎了自身外在的锁链——即直接性的人身束缚,成为在形式上让社会承认其具有独立性与个性的“自由人”。无论如何,这种形式上的“自由”与“平等”相较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封建主、奴隶主等压迫阶级对被压迫者的直接人身剥削而言是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的。但本质而言,资本主义时代的“自由”与“平等”也只不过是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的表现,是建筑于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之“幻象”,而且由于这种对真实社会关系的遮蔽以及资产阶级理论家们的形而上学式的思考方式,导致了诸如“自由”“平等”等概念的独立化,并以一种神秘主义式的方式强加于社会个人之上,并宣称这些概念对于社会个人而言所具有的“至高性”地位,是最符合“人之本性”的社会运行机制。同时这种观点延伸到生态治理的领域,就幻化成资本主义市场机制会使得市场主体“平等”占有自然资源的假象。
实际上,资本主义市场机制的形成就其实质而言并不是某些“合乎人性的概念”的自我展开过程的结果,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抛开现实的社会生产去孤立地谈论诸如“自由”“平等”等概念,并由此去探寻“人的本质”,本身就是一种形而上学式的颠倒。马克思[5]135在其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道:“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无疑是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进行进一步批判性考察的关键。首先,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某种固有的抽象物,这即意味着并不存在一个形而上学语境下的“人的本质”的抽象物。换言之,“人的本质”这一抽象概念并非是真实存在着的“实体”,因而将“人的本质”概念的自我展开过程视为社会发展之动力的观点本身就是错误的。其次,马克思强调了“现实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非现实性的虚幻概念,“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其实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可见,马克思在这里并不是要去对“人的本质”下一个定义,恰恰相反,马克思是要破除人们关于“人的本质”的幻想,要使人们对于这种从现实社会的物质关系中抽象出概念的考察回到使这种概念得以发生的物质基础之中。因此,概言之,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下,资本主义生态治理所主张的唯市场主义的治理原则可被看作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直接作用结果。因而对这一原则理念的批判必须要深入其现实基础,即在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中考察这种唯市场主义的缺陷。
二 生态资本化
霍肯提出的“绿色资本主义”设想贯穿于整个资本主义生态治理的治理理念之中,其本质就是企图通过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来实现对生态问题的解决。这即意味着,“绿色资本主义”的设想预设了一个前提,即认为当代生态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资本主义机制自身覆盖程度不足所造成的。因此,对于资本主义生态治理而言,它所坚持的一个基本治理原则就是致力于将自然生态系统纳入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社会运行机制之中,这在现实性的维度便表现为对生态环境所进行的资本化处理。但就生态系统本身而言,它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而存在的,换言之,生态系统是作为生产的外部环境而存在着的,且这种外部环境为生产过程提供了必要的自然条件支持。因此,无条件赋予生态环境以交换价值并使其资本化的治理理念混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区别,割裂了商品二因素之间的辩证联系,故这一想法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混乱,即对外部生态环境价值量的衡量出现困难。
此外,对于这种资本化生态治理方案的前提而言,这种前提本身的合理性也是值得进行进一步商榷的。因为这种治理方案并没有触及生态问题产生的根源,只是通过一种欺骗性的手段将解决生态问题的全部希望寄托于造成这个生态问题的制度本身。因此,与其说这种治理方案企图通过外部性内化的方式以促进生态问题的解决,不如说这种方案只是显现出了其自身的无力性,因为它坚信只要将外部生态资源进行资本化处理,便可通过资本主义的运行机制实现对这种“生态资本”的自我修复,也即是说,在其所设想的“万能的”资本主义运行机制面前,这种治理方案所做的一切无非就是展现出其自身的“无能”。因此总的来说,这种外部性内化的治理方案并不能真正地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态问题,它只是将直接外在表现出的生态矛盾转移到市场主体的内部,使这种矛盾变得更隐蔽了,因而这种治理理念需要进一步被反思。
三 资本主义多元主体治理
以原子个人主义作为价值传统的资本主义生态治理遵循着多元主体治理的治理理念。这种治理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传统一元治理模式的缺陷,扩大了参与公共决策制定的主体范围。因此,多元主体治理相较于单一主体治理而言,这种治理理念的主要进步之处是从形式上将政治上的边缘群体与个人纳入公共决策之中[6],使得治理决策不再仅仅取决于某一个人或群体的意愿与利益。同资本主义生态治理的资本化原则相类似,多元主体的治理理念同样存在着一个前提,即认为通过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能够达到最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且最终的治理效果也是最优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是否是真实有效的制衡?即一方面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原则是否从根本上而言是有益于生态的,另一方面各治理主体之间是否能够真正形成互相制约的局面?对于以上疑问,绝对不可以有悖于科学原则而武断地给出一个答案。事实上,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事物的现象(形式)与本质之间往往是相互区别的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7]925曾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这意味着,首先,我们无法通过生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外在表现形式就断言这种治理模式在本质上也是多元的,因为存在着形式多元化但本质一元化的治理情况;其次,我们同样无法断言多元化主体的治理形式在本质上是以解决生态问题为其最终的治理指向的,因为这种治理形式是以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为背景的,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会导致治理的直接效果存在着差异。
因此,对于资本主义生态治理理念中的多元主体治理的原则而言,需要进一步地考察这种治理原则的现实性展开过程。也即是说,多元主体的治理理念就其实质而言是一个“或然命题”,这种治理理念在形式层面提供了一种通过各主体之间相互制约以实现生态治理目的的治理模式,且这种治理模式为治理成果符合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生态利益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然而必须注意的是,“或然命题”仅仅是说明了一种“可能性”,但“可能性”并不意味着“必然性”,即在形式层面兼顾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并不意味着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同样地会兼顾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因而对于多元主体治理的理念,我们应持有一种谨慎的态度,从批判性的视角出发去进一步探讨这种治理理念的具体实现形式。
二. 对资本主义生态治理的批判性解构
从发生学机制层面来看,“生态治理”产生于人们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所进行的一系列的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的直接目标指向是为了取得一定的生态目的,例如恢复资源、减少污染等。因此从广义上说,“生态治理”在一般性层面代表着人类为了取得一定的生态目的而进行的实践活动。而资本主义的生态治理则是将这种“实践活动”置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条件下,通过资本主义的社会运行机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制,使其符合资本主义的运行逻辑。因此对这种治理理念的解构应从资本主义运行的底层逻辑出发,采取一种物质性批判的方式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遮蔽进行祛魅。
一 唯市场主义: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的冲突
资本主义生态治理所坚持的唯市场化原则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经济理性”与在自然法则层面的“生态理性”是相一致的,“生态理性”可以通过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机制得以实现。但事实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经济理性”并不会取得它自己所认为的理性结果。因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也受着价值规律的调控,即商品之间的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这种表面看起来的平等交换似乎可以实现资源的公平配置。然而剩余价值理论则指出劳动创造出的商品总量同补偿劳动力商品价值量所需的消费资料的总量之间总是存在着一个差额,这个差额意味着广大的劳动者群体无法消费其自身创造的全部产品,即劳动者群体不具有支付全部商品的消费能力。显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形式平等但实质不平等的经济运行机制,生态资源并不会因其被纳入资本主义市场机制中而实现最优的配置。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的唯市场化生态治理所面临的困境其根源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而非市场化的流通过程。因此,破解资本主义唯市场化生态治理困境的手段绝不是简单地以某种“机械主义式”的方式去保留资本主义市场机制中“好的方面”,去除“坏的方面”。事实上,这种“机械主义式”的处理理念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是对辩证法的庸俗理解。马克思[5]224就曾在《哲学的贫困》中批判了蒲鲁东这种“应当解决的问题是保存好的方面,消除坏的方面”的庸俗辩证法。事实上,经济范畴不过是历史上存在着的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从现实社会中抽象出的诸多范畴就其自身而言是在矛盾中不断发展的,若是将构成范畴的诸多矛盾割裂,便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幻想。正如马克思[5]226所言:“一旦把辩证运动的过程归结为这样一个简单过程,即把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加以对比,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问题,并且把一个范畴用作另一个范畴的消毒剂,那么……辩证法没有了,至多还剩下最纯粹的道德。”因此,马克思认为对某一经济范畴采取机械式的手段去保留其“好的方面”而去除其“坏的方面”,不过是通过自己的主观意识设想了一个目的,这种“机械主义式”的运动无外乎是个人的主观设想,是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的。
马克思[8]36曾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论述了生产与分配之间所具有的同一性,指出:“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这意味着通过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而进行的分配,其结果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式产物。因为经由工人的劳动生产出的消费资料并不是直接被工人所占有的,而是通过资本主义市场机制的再分配从资本家手中部分转移到工人阶级的,工人阶级是无法占有全部消费资料的。在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家享有对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以无论生产的直接成果还是进一步的分配,其结果无疑都是倾向于资本家阶级的。因此,资本主义生态治理所遵循的市场主义的缺陷事实上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资产阶级由于其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有利地位,使得其能够通过市场机制的运行而获取更多的生态资源,但由于资本主义“逐利性”的生产方式,资产阶级又必然会将其获取的生态资源转化为利润,进而造成生态资源的滥用。可见,资本主义市场机制所遵循的“经济理性”原则往往会造成“生态非理性”的结果,而对于资本主义市场机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分配不均的“非理性”结果而言,则需要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去探寻解决这种缺陷的手段。
二 生态资本化: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混淆
所谓“生态资本化”就是对生态资源进行估价,并赋予一个“交换价值”。事实上,“生态资本化”是资本主义生态市场化治理的前提,因为只有将自然资源赋予一个“交换价值”,才能使其被纳入资本主义市场运行机制之中。因此,“生态资本化”与“生态市场化”二者密不可分,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同方面的表现形式。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作为流通物的商品是以“价值量实体”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存在着的。这意味着,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商品自身所具有的个性与特殊性转化成了无差异的普遍性:商品在“质”的层面存在着的差异性(即“使用价值”)被没有“质”而只有“量”的差别的普遍性(即“价值”)所替代了。此外,商品自身的价值需要通过与另一商品相交换的形式表现出来(即“交换价值”)。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一种纯粹偶然性的规定。相反,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阈下,“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而“交换价值”则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这就是说,“交换价值”作为反映商品之间交换的某种比例关系的规定性,它同样是由“价值实体”作为基础内容的。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域下,“价值”是通过劳动者的抽象劳动所创造的,换言之,某物所蕴含的价值量等于物化在该物中的抽象劳动量。因此,对于资本主义生态治理所主张的生态资本化的治理理念而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外部性手段赋予生态环境以一种“交换价值”,并使得这种“交换价值”能够符合其自身的价值基础?事实上,作为人类生存与生活的外部环境,生态环境为人类提供了生产的外部自然条件,但因其自身并不是通过劳动生产而被创造出来的,所以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而存在的。马克思[7]728在《资本论》中讨论“自然力”是否能够作为利润的源泉时指出:“如果一个使用价值不用劳动也能创造出来,它就不会有交换价值,但作为使用价值,它仍然具有它的自然的效用。”马克思认为,利润只能来源于剩余价值——即工人剩余劳动的对象化产物,“自然力”只是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是一种为劳动生产力的发挥提供必要的外在条件的使用价值,所以生态环境是一种不包含“价值”的“使用价值”。
马克思[7]729指出:“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没有任何对象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价格通常不外是用货币来表现的价值。”因此,将没有“价值”的生态环境强行地赋予一个“交换价值”实质上是一种错乱。事实上,“生态资本化”这种理念犯了同庸俗经济学家萨伊所主张的“三位一体公式”相类似的错误。萨伊从一种经验性的视角出发混淆了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区别,将物的使用价值直接看作是该物的价值。“于是,一种当作物来理解的社会关系,竟被设定在同自然的一种比例关系上;也就是说,让两个不能通约的量互相保持一种比例。”[7]925事实上,“三位一体公式”中所认为的价值的三个组成部分归根结底都是来源于工人的劳动:地租与利润是来源于工人的剩余劳动,工资则是来源于工人的必要劳动。总的来说,对于外部自然环境而言,我们应承认这种自然物所具有的效用,但由于自然环境并没有凝结着工人的对象化劳动,因而只能被看作是一种不包含“价值”的“使用价值”。“生态资本化”的问题根源便在于这一理念混淆了自然环境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差异,赋予自然环境以一个建立在“自身无价值”基础之上的“交换价值”,这样只会导致这一理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混乱。所以,霍肯的分析虽然极具洞察力的发现了资本主义经济机制总是对“自然资本”的评估存在着偏差这一现实状况,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偏差产生的原因恰恰在于资本主义经济范式自身的局限性。
三 资本主义多元治理:形式与本质之间的分离
就资本主义式的多元治理而言,其基本逻辑就是将社会中的各类群体纳入生态政策的制定之中,并试图通过各主体之间不同利益的相互制衡以实现最优的生态治理效果。但正如前文所述,资本主义式多元治理的最终结果是真正有益于生态环境的吗?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制衡究竟是否是真实性的制衡?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需要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底层逻辑出发,考察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的各主体自身行为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资本逐利的本性,生产的直接目的是获取剩余价值,更确切地说,是为了获取超额剩余价值——这在经验性的层面表现为追逐“超额利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域下,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剩余价值的实现是相互区别的两个环节:剩余价值是在对劳动力的使用过程中(即生产过程中)得以生成的,而剩余价值的实现(即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过程)则是通过资本主义市场机制的作用(即不同部门间的利润率平均化的过程)而完成的。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的剩余价值还需在资本主义市场机制中进一步的实现。在资本主义市场机制之下,单个资本家若是要获取超额利润,就需要降低自己部门中单位商品的价值量,进而使得该商品在市场中的平均生产价格p大于实际生产该商品过程中所转移的与对象化的劳动的量c+v+m(这一部分可分解为商品中蕴含的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与剩余价值m),从而获取超额利润。此外,单位商品价值的降低是通过部门内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实现的,往往表现为该部门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由于市场主体行为的对称性,个别部门的逐利行为,最终会导致整个社会利润率下降,即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从个别主体的逐利行为出发反而会得到使社会整体利益受损的“悖论式”结果。这同样适用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多元主体的生态治理。由于各治理主体往往以自我利益为治理的出发点,因而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竞争并不一定会得到令社会整体满意的结果。例如就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某一区域内的治理主体而言,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将生态负外部性转移到其他区域等的手段,以实现该区域内的生态治理“成效”,然而这种个别的治理成效却是以牺牲其他区域的生态效益为代价的。事实上,根据“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可知,通过个体偏好选择是无法得出社会整体的偏好的[9]。也即是说,仅仅通过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形式,是无法取得最优的生态治理成效的,甚至极有可能在资本主义的自缚机制下造成更为糟糕的结果。
在马克思主义的视域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总体的意识形态。马克思和恩格斯[5]178曾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体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无意识地受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从而对资本主义的底层逻辑产生了认同——尽管这种认同并非是主体有计划形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类生态治理主体,在日常生活实践的过程中受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规制,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完全发挥其自身的能动性,甚至其自身都被“物化”成了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中所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因此,对于资本主义多元生态治理而言,不同治理主体之间虽然在某些非原则性层面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总的来说,由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规制,资产阶级在这种多元治理的形式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各治理主体在底层逻辑层面依然是遵循着“资本决定论”的原则的,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是一种非真实性的制衡。
三. 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模式建构
对于资本主义生态治理模式而言,由于其底层治理理念仍然遵循着资本主义的逻辑,因而这种治理模式依然存在着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缺陷,以至于最终的治理效果往往和它最初所预想的存在着偏差。所以,要想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当今社会的生态问题,必须对资本主义生态治理模式加以扬弃。马克思[10]413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序言中指出:“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生态问题作为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就其根本而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显现,必须深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探寻解决这种问题的答案。这就需要通过社会主义式的生产方式对生态治理进行规制,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构建出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模式,以在生态治理领域实现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祛魅。
一 超越唯市场主义:有计划的生产与分配
资本主义生态治理所主张的唯市场主义的治理理念的缺陷表现为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与自然界的“生态理性”之间的冲突,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由于资本的逐利性,生产的直接目的并非获取物的有用性,而是为了获取交换价值,进而导致生产本身变成了一种非节制性的行为,因此这种生产模式会在无形中导致对自然资源的滥用。此外,资本主义过度信任“看不见的手”,企图将一切都纳入市场化的范畴,以此期待实现资源的均衡分配与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再生产。但正如前文所述,资本主义市场机制并不会实现资源之间的均衡分布,反而会导致分配的不平衡,当这种不平衡累积到一定程度之时,资本主义自身的再生产也会面临危机。因此,资本主义市场机制的内在缺陷,需要通过社会主义的方式加以解决,而非自身机制。首先,在生产领域,需要改变非节制性的重复生产,要使得生产本身以社会群体的真实需要为前提。就是说生产的目的不再是为了追逐个人的利益,而是为了整个社会群体的物质需要。在这个意义上,生产力不再仅仅作为个人谋利的手段,而成为一种真正的社会性的力量。其次,在分配领域,要采取多元化的分配机制,即市场与政府互为补充的方式对生态资源进行合理化的配置。政府在面对由市场失灵所引起的生态资源分配不平衡的这一状况时,应通过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对生态资源进行社会转移分配,确保生态资源的合理公平配置。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应采取一种较为谨慎的态度去进行对生态资源再分配的调节。这是因为,不仅纯粹的市场机制会造成“市场失灵”的现象,而且纯粹的“政府调节”也会导致“政府失灵”。因此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把握调控的力度,确保对于生态资源配置而言的行政干预与市场机制之间保持一种动态平衡的协调关系。
二 破除资本化桎梏:坚持生态优先指向
“生态资本化”的治理理念将生态环境的“有用性”直接等同于生态环境自身的“价值”,从而混淆了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区别。这种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层面对“生态资本化”的解读揭示了“生态资本化”治理理念的内在缺陷,并为探寻走出这种缺陷的道路提供了启发。事实上,就“难以对生态环境进行估价”这一现象而言,关键并不在于寻找一种“合理的”方式去解决对生态环境估价难的问题,而在于超越“资本化”逻辑的束缚。一方面我们需要承认生态环境自身所具有的“有用性”,另一方面又要同时承认这种“有用性”作为特殊的使用价值是无法被简单地转化为可量化的价格的。因此在实践层面,我们需要突破资本主义经济范式的逻辑,将自然环境自身作为生态治理面对的直接对象,以省去在资本主义经济范式下的迂回处理过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直接以自然环境作为治理对象”与“在资本主义经济范式下的迂回处理”这二者在“质”的层面是完全不同的生态治理模式,并且最终有着完全不同的治理成效——无论这二者的治理之最初目的是否相同。这两种治理模式之间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生态环境为直接的治理对象,其遵循的是“生态优先”的治理理念;后者则是通过资本主义经济范式的迂回处理过程而间接地面对生态环境,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制作用,导致治理同治理的真实对象之间蒙上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面纱,因而这种治理模式遵循的是“资本优先”的治理理念。因此对于社会主义式的生态治理而言,需要破除唯资本化的桎梏,在承认自然环境所具有的独有作用的基础上坚持“生态优先”的治理原则。这意味着治理不再以资本主义经济范式作为中介,而是直接面对生态问题本身,以在生态治理的价值观维度超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遮蔽。
三 确保多元治理的有效性:坚持党的领导
资本主义生态治理视域下的多元治理模式主要存在着两方面的矛盾。第一,资本主义生态多元治理是一种形式多元但实质一元的治理模式,各治理主体之间不能形成真正有效的制衡,资产阶级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第二,资本主义生态多元治理的最终指向并不是真正有益于生态环境的,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竞争反而有可能导致有害于生态环境的治理效果。为了克服以上两方面的矛盾,必须要对资本主义生态多元治理模式进行超越。事实上,资本主义生态多元治理的缺陷从根本上而言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本身的缺陷。正如前文所述,“多元治理”形式是一个“或然命题”,它提供了平衡各主体之间生态利益的可能性。因而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多元治理”这一形式是“中性”的,甚至更进一步地说,“多元治理”是对传统单一主体治理理念的超越,具有一定程度的积极意义。因此,就资本主义多元生态治理的矛盾而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如何改变“多元治理”的形式,而在于如何突破资本主义制度的束缚,使得“多元治理”的结果符合广大群众的真实生态需求。因此,社会主义生态治理绝不是要摒弃“多元治理”的形式,而是要使这种治理形式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出来。马克思[11]373曾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而言,同样需要遵循“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的原则,这在现实性的层面便表现为坚持党的领导,即通过党的强有力的领导突破“资本优先”的治理逻辑,使得治理的最终指向有益于生态环境本身。事实上,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多元生态治理的基础,只有在整体性层面把握住了生态治理的原则方向,使得生态治理本身不被资本逻辑所左右,才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综合考虑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生态诉求。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同样要采用“多元治理”的形式,不过有别于资本主义式的“多元治理”,社会主义式的“多元治理”应是在“党的领导”基础上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机制。
结论
综上所述,资本主义生态治理无法真正地解决当代社会所面临的生态问题,这种治理理念的致命缺陷在于它仅仅看到了生态问题的表象,并没有深入到生态问题的实质。事实上,当今社会的生态问题就其根本而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显现。资产阶级的理论家们仅仅外在地将当今社会的生态问题看作是对于自然资源而言的一种特殊的“供需问题”,从而导致了资本主义式的生态治理将注意力过度地集中在资本主义的分配领域。然而资产阶级理论家们并没有意识到,分配过程仅仅是生产过程的延伸,根源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而且由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遮蔽,人们在日常实践中往往会无意识地遵循着资本逻辑。因此,对于如何从根本上超越资本主义束缚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变革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激发社会群体的主体性意识”便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模式的两个关键抓手,其中“变革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起的是决定性的作用。在具体性层面,对“变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需要有计划的组织生产与分配,使自然资源不再盲目地服务于资本增值,直接同社会群体的真实需要进行对接;而对“激发社会群体的主体性意识”,则需在破除资本逻辑的基础上激发社会群体的生态意识,通过强有力的行政力量引导大众进行生态治理的实践,夺取在生态治理实践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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