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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背景下碳配额可执行性研究

朱晖 孟佳威

邓双林. 大学艺术教育中的系统性思维建构——以“电影音乐赏析”课为视角的分析[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 28(3): 150-154.
引用本文: 朱晖, 孟佳威. 双碳背景下碳配额可执行性研究[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39(6): 781-788.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2110005
DENG Shuang-lin. On Construction of Systematic Thinking in the University Art Education——A Perspective of Appreciation of Film Music[J].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2, 28(3): 150-154.
Citation: ZHU Hui, MENG Jiawei. Research on the Executability of Carbon Allowance in Two-carbon Background[J].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23, 39(6): 781-788.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2110005

双碳背景下碳配额可执行性研究

doi: 10.19979/j.cnki.issn10082689.2022110005
基金项目: 2021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碳中和背景下辽宁蓝碳保护对策研究”(编号:2022lslwzzkt-038)。
详细信息
    作者简介:

    朱晖(1975—)女,辽宁岫岩人,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教授

    孟佳威(1996—)男,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 中图分类号: TM73

Research on the Executability of Carbon Allowance in Two-carbon Background

  • 摘要: 碳配额强制执行开创了财产执行领域的先河,但相关领域无论理论还是立法仍属一片空白。为提供碳配额可执行的理论支撑,文章认为应当将碳排放权确定为一项财产性权利。碳配额的执行范围包括免费发放的初始配额以及国家核证减排额(CCER),执行方式包括拍卖和直接抵债,执行顺位应以靠后为宜。已冻结的碳配额和履约时效冲突时,为应对碳配额的过期风险,应以履约优先,取消对碳配额结转使用的时间限制。已被司法冻结的碳配额不得自愿注销,在无争议的情况下应推定自愿注销行为出于公益目的,在自愿注销损及债权人利益时,可赋予债权人撤销权来实现救济。

     

  •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5)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  6《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
    7)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一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应当执行原物。
    8)  8《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国家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机构和个人,出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公益目的自愿注销其所持有的碳排放配额。自愿注销的碳排放配额,在国家碳排放配额总量中予以等量核减,不再进行分配、登记或者交易。相关注销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9)  9《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二十条规定:登记主体出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公益目的自愿注销其所持有的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机构应当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并出具相关证明。
    10)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1] 潘巧. 企业欠款未还, 碳排放配额抵债, 这起‘碳执行’案件获最高法点赞[EB/OL]. (2022-03-24)[2023-01-05].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 NDQwNTkyNg==&mid=2651412831&idx=2&sn=745489831977af0546400159fc5ca62b&chksm=8 bb2ed16bcc56400d7cbc251c067b69edd9868c120c56de30bf2a0d9c5015c5d99a6b89a69d6&scene=27#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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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稿日期:  2022-11-02
  • 刊出日期: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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