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 Advantage and Initiative Connection: The Action Logic of Cadres Stationed in Villages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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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中,驻村帮扶干部作为行动者的主体性遭遇一定程度的现实遮蔽,即国家治理的整体性、统一性遮蔽了驻村帮扶工作内容及绩效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以及在驻村帮扶制度结构提供重要资源基础上,驻村干部全然奉献的主体性行动仍有待进一步关注。通过对G省直单位驻村帮扶实践进行个案研究发现,尽管驻村帮扶干部受到科层、资源、治理等结构性约束,但他们能够利用制度优势、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发挥主体优势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能动性保障。同时,驻村干部运用个人资本和个人社会资本打造村域内外的组织联结、资源联结和利益联结,充分展现帮扶行动的主体性、能动性,为顺利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补充了强劲的主体能量。Abstract: In the practic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the subjectivity of cadres stationed in villages as actors has been obscured to a certain extent, the integrity and unity of national governance have obscured the differences and diversity of content and performance of resident village assistance, and on the basis of important resources provided by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assistance in the village, the subjective action of full dedication of cadres stationed in villages still needs further attention. Through the case study on the resident village assistance practice of G provincial unit, it is found that although the cadres stationed in villages are subject to structural constraints such as hierarchy, resources and governance, they can make full use of their institutional advantages, resource advantages and professional advantages, and actively play their subject advantages to provide initiative guarantee for help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At the same time, cadres stationed in villages use personal capital and personal social capital to build the organization connection, resource connection and interest connection inside and outside the village area, fully demonstrate the subjectivity and initiative of the assistance action, and supplement strong subject energy for the smooth promo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rural revit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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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提出:乡村振兴中驻村帮扶干部被遮蔽的主体性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成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1]。习近平[2]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党和国家自上而下从各层级、各帮扶单位向乡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驻村帮扶干部,成为精准扶贫以来国家深度介入乡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手段,肩负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使命。截至2021年8月底驻村干部基本轮换完毕,全国在岗驻村工作队17.2万个,驻村干部56.3万人,有665名驻村干部在帮扶一线奉献了宝贵生命。在进入乡村振兴阶段驻村帮扶制度接续运行下,这些奔波于乡村振兴建设一线的广大驻村帮扶干部理应获得更多关注。
然而,在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中,驻村帮扶干部作为行动者的主体性却遭遇一定程度的现实遮蔽。其一,国家治理的整体性、统一性遮蔽了驻村帮扶工作内容及绩效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3],在夺取整体性伟大胜利背后,实际上蕴藏着广大帮扶干部多元化、差异化的行动实践及效能产出,进入乡村振兴全面推进阶段,不同层级、不同单位的驻村干部所附带的资源及其行动力转化的差异性,在驻村帮扶制度的整体实践下仍未能充分体现。其二,在驻村帮扶制度运行下,自上而下的制度结构与科层结构在确保政策逐级落实与提供重要资源支持的同时,对驻村干部的实际帮扶行动也形成一定的结构性约束,使得他们全然奉献的主体性行动实践未能在公众面前淋漓尽致地展现。驻村干部在帮扶行动层面实际上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的运动式治理意涵,能够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和任务要求,高度彰显奉献精神,将国家引领乡村治理的重大战略意义化为己任,积极利用个人社会关系网络资源增益帮扶乡村发展实践。尽管部分帮扶干部以各级表彰、先进事迹等形式获得承认,但对于广大驻村干部整体而言,这种主体性的行动超越仍有待进一步关注。
一 既有研究梳理
通过对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为代表的驻村帮扶干部研究梳理发现,已有研究主要以精准扶贫以来的国家贫困治理为背景,对驻村帮扶干部制度的运行机制、存在困境、效用发挥等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围绕驻村“第一书记”制度实践,先后提出了“接点治理”[4]、“双轨治理”[5]、“双轨双层治理”[6]等分析框架,作为理解驻村干部领衔乡村贫困治理的不同切口。在问题性质层面,驻村帮扶干部既面临自身的工作困境[7],也存在介入乡村治理所凸显的问题[8]。而在效用发挥层面,驻村工作队肩负改善干群关系、增加社会资本与助推收入增长的重要功能[9]。现有研究对驻村帮扶干部参与贫困治理讨论居多,而对驻村干部推进乡村振兴的探讨仍显不足。
在前述研究基础上,部分学者开始将驻村帮扶的讨论投射于乡村振兴背景之下。罗兴佐就乡村振兴对党和政府明确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提出完善驻村干部制度的可行路径[10]。张登国关注了青年“第一书记”参与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维度、困境及路径[11]。有研究则聚焦驻村帮扶行为的影响因素,体现为村级组织治理资源、“治权—治责”[12],以及乡村社会内部利益抗衡的复杂性[13]。驻村帮扶制度实践下的结构性影响得以呈现,学界逐渐转向对驻村干部主体的讨论,重点围绕驻村干部留任参与乡村振兴意愿[14]、驻村队员胜任力[15]、驻村“第一书记”领导能力[16]等主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伴随驻村干部主体研究的进一步聚焦,有学者提出从“行动者”视角审视乡村振兴中驻村“第一书记”能动性发挥的呼唤[17],并通过目标粘合、资源粘合与利益粘合,驻村第一书记能够凝聚主体、重塑乡村治理结构以助推乡村振兴[18]。至此,尽管少数学者对乡村振兴实践下驻村干部主体行动的描绘逐步清晰,但对深受制度结构影响之下驻村干部行动的主体性、能动性的关注仍不够充分,讨论亦不够深入。
二 研究思路
伴随我国乡村治理重心由贫困治理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战略调整,驻村干部的帮扶工作方向和内容也随之面临新要求。驻村帮扶一直被学界视为党和国家从外力“直插”乡村基层社会的重要手段,制度、科层、权力等结构性因素充分释放,实际上带有一种自上而下、由外向内的结构特征。然而,已有研究更多聚焦于驻村帮扶在制度运行下遭受的结构约束,以及将驻村帮扶效能归功于制度优势的转化,只看到了宏观结构层面的绩效产出,却相对忽视了结构规约背后驻村干部主体性行动的微观实践,以及对实际帮扶效果转化的重要作用。基于此,现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接续乡村振兴的过渡阶段,驻村帮扶干部的主体性行动与外部结构性要素呈现何种样态?帮扶实践面临哪些结构性困境?驻村干部又如何突破困境而展开行动回应?这些问题有待关注和进一步厘清,以促使驻村帮扶在建立长效机制基础上,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本文选择以G省直单位①及派出驻村帮扶干部为调查对象。G省位于我国西南民族地区,过去受耕地资源紧张与交通不便等条件限制而贫困历史悠久,精准扶贫以来一直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自然成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异常艰巨的重要地域。G省直单位开展驻村帮扶最早开始于2012年,自2013年起不断扩大驻村帮扶队员规模,截至2020年底共累计选派50余名教师担任帮扶县域内的驻村“第一书记”,并成立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时期,驻村帮扶干部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和单位内部帮扶集团的资源支持,以及发掘与利用个人资源网络,顺利完成彻底消灭绝对贫困的国家使命,现阶段G省直单位继续增派驻村帮扶干部协同指导帮扶村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于此,本研究通过对乡村振兴实践下驻村帮扶干部被遮蔽主体性的现实拷问,厘清帮扶行动遭遇的结构性困境,旨在探寻驻村帮扶干部努力突破结构性困境助力乡村振兴的主体行动逻辑。如图1所示,驻村帮扶干部作为连通国家与基层上下、村域内外的联结点,能够自主利用自身职位和派出单位现有优势进行资源对接和具体帮扶,同时凭借自身个人资本与社会关系网络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面向形成补充,从“公私”两条线上提升和优化自身驻村帮扶效益,为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二. 驻村帮扶干部乡村治理行动面临的结构性困境
结构与能动一直是西方社会学创立以来不可绕过的中心议题。结构与能动争论的焦点在于两者的“天平”上孰在主导与发挥重要作用。“结构论”认为结构是独立于个体外在并影响个体行动的外部环境因素,是形塑个体性情与个体能动的社会化力量,而“能动论”则强调个体具有独立选择与展开自己行为的能力,并不受结构的影响[19]。然而,在驻村帮扶实践场域,驻村帮扶制度自上而下的推进落实中容易引发结构性要素不均衡、不对等问题,诱发科层、资源和治理等方面出现结构性困境,对驻村帮扶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实际行动造成结构性约束,并有碍于乡村治理向乡村振兴重心转移的顺利衔接。
一 科层结构压力下行与乡村基层组织整合力不足
科层制是韦伯眼中最合理的组织形态。我国庞大的科层组织对国家各方各面产生重要影响,任何一项政策都必然经历科层体系的“检验”与“磨练”,“在维护利益的普遍前提下,科层组织的结构性特征决定着各个部门的行动路径及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相互关系” [20]。伴随驻村帮扶政策的完善与执行,驻村帮扶干部作为科层组织结构运行的基层责任人,不仅接受派出单位的直接领导,成为治理村域干部也需接受地方政府领导和任务指派。科层结构奉行工具理性的运行逻辑,映射到驻村帮扶的行动目标层面,乡镇政府重在“承上启下”地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和有序推进乡村振兴,而帮扶单位则更强调尽好完成帮扶任务。二者虽然在最终推进方向上有所交集,但组织结构、目标和激励之间的现存差异对驻村干部构成约束与“双重压力”,驻村干部作为“接点式”的压力下行集聚容易对帮扶实际行动与治理效益产生一定梗阻。驻村帮扶干部作为乡村治理的领头雁,既要负责与村干部协同处理村域公共事务,又要承担“双重领导”体制内部的诸多行政工作,工作任务繁重而尤显分身乏术。有研究表明,贫困治理阶段驻村干部难免遭受自上而下的科层压力,层层加码的脱贫管理、过度留痕的文牍主义等主体压力困境愈发凸显[21]。部分受访驻村干部表示,脱贫攻坚时期不同层级的各类常规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比较频繁,甚至一天最多需接受四项检查。这种科层压力集聚进一步分散驻村干部凝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专注力,加之因务工和搬迁的“流动党员”增多,导致部分乡村基层党组织整合力不足,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受限,进而造成基层党组织的整合与辐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 政策资源落实的延滞性与要素配置不均衡
政策资源是国家介入地方治理和实现治理效能转化的重要保障。然而,在驻村帮扶实践层面,国家虽通过相关制度设计为驻村帮扶干部明确行动目标,但地方理应提供的行动保障却尚未形成体系化的制度安排[22],配套政策与资源在落实到基层的过程中出现延滞。这种滞后性使得驻村帮扶工作在响应国家号召与基层治理实践上产生张力,表现为帮扶工作内容未能根据政策目标调整同步发生重心转移,正如部分受访驻村干部所言,现阶段仍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要工作内容。与此同时,驻村帮扶是缘起于贫困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尽管帮扶的深度贫困乡村已经顺利脱贫,但其发展韧性与抗风险能力仍有不足。不同于脱贫攻坚时期,贫困乡村基本享有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进入乡村振兴阶段,由于缺乏配套的专项资金支持,已开发出的特色资源仍难以顺利转化为产业化发展。只有政策号召,却缺少实际的资源支持,容易诱致“政策空转”的风险。除资金投入缺乏稳定保障外,乡村产业发展在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要素上同样面临整合困境,一些具有特色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较高,又缺乏稳定的销售网络,资源变现难度大。政策资源落实的延滞性与资源整合度匮乏,造成资源要素结构的配置不平衡,进而导致部分驻村帮扶干部犹如陷入“无米之炊”的困境。
三 本地治理主体能力受限与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张力
治理主体是基层治理的行动者,复杂的互动关系进一步形塑了差异化的主体结构。驻村帮扶干部作为乡村治理结构的“新核心”,却仍然难以摆脱治理主体结构性的困扰,主要表现在本地村干部治理能力有限,以及治理过程中“外输型”驻村干部与本地村干部之间博弈所产生的张力。在治理主体层面,村干部老龄化比较严重,思想观念稍显保守、落后,发展意识相对匮乏,在技术治理背景下运用数字技术管理的工作能力尤显不足,胜任力有待提升。由此,驻村帮扶干部往往需要将更多的基层工作承担于一身,容易造成治理绩效产出的内卷化,一些个别化需求也难以在现有治理条件下获得有效满足。在治理主体关系层面,驻村干部的外部嵌入会对原有的乡村治理和利益结构产生影响,部分驻村干部可能遭受基层干部排斥,并被动卷入村域治理的权力之争,进而造成村庄治理主体间的关系紧张。驻村干部作为“国家代表”嵌入乡村治理场域,本意在于整合乡村秩序与快速推进乡村有效治理,一些驻村干部原本希冀带领村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公共参与的主体性。然而,村干部作为地方权威的代理人,对此却试图让驻村干部入乡随俗,大部分村民服从村干部权威领导而表示支持,这表面上看似治理理念的分歧,实际上暗藏着话语权的争夺与博弈。在前述村干部治理能力有限而加重驻村干部工作任务基础上,治理主体关系出现紧张容易对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行动形成一定限制。
三. 主体优势:驻村帮扶干部助力乡村振兴的能动性保障
面对结构性束缚与内驱力不足的乡村发展困境,这对作为“外生力量”的驻村干部集中发挥自身主体优势提出了较大诉求。伴随社会治理出现由问题视角到优势视角的转向,一种治理主体利用既有优势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的理念取向愈加显化。芦恒最早将此概括为优势治理并应用于单位制社区治理研究中,着重强调社区治理应具备优势视角,通过充分发挥社区治理要素各自优势实现治理创新[23],张大维进一步提出优势治理的概念并拓展了适用外延[24]。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自身的优势,促使治理行动向治理效能转化,这一过程充分展现了治理主体的能动性。基于此,本文提出主体优势,重在突显驻村帮扶干部作为行动主体,能够主动借助外在结构性优势与转化为个体优势以推进乡村振兴。面对乡村资源相对有限的治理现状,驻村干部作为串联上下与内外的重要“接点”,能够积极自主连同其他主体充分利用既有优势和特色资源推进乡村建设与发展,为驻村干部能动性实践提供重要保障。
一 制度优势:以组织动员加速驻村干部嵌入乡村治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能够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并转化为强大的动员优势和组织力量。一方面,“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我国社会治理进程中不断彰显,使得广大优秀人才能够在各自单位部门被快速选拔和整合起来,集中性地嵌入原本自身治理内力不足的乡村社会,成为对乡村在地化发展和治理的地域性“领路人”,为激发驻村帮扶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性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也是国家建设与治理实践的最显著优势。在强大的党组织保障下,驻村干部的党员先进性和主体性能够在帮扶行动中进一步彰显,充分发挥以党建引领乡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功能。在G省直单位连续数年的驻村干部选派过程中,不同岗位的优秀党员在党组织的号召引领下主动请缨,争当驻村帮扶干部并承担起带领乡村发展的重要使命。伴随“第一书记”制度历史变迁,驻村第一书记逐渐演变为国家、地方与基层治理的新代理人,体现为国家治理目标的推动者、地方政府制度安排的衔接者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执行者[25]。如此重要的身份属性进一步激发了驻村帮扶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动性,并将国家与帮扶单位给予帮扶实践的高度重视转化为有效的治理资源。如驻村干部依靠G省直单位领导对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视,邀请不同领导和技术专家下乡实地调研和指导,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供针对性发展建议,构筑了驻村帮扶工作的强力保障。
二 资源优势:以平台搭建助推乡村产业发展与组织建设
资源禀赋作为社会发展和创新的基础[26],由地域社会的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组成。不同村庄之间资源禀赋存在明显的差异性,这决定了乡村振兴路径抉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27]。驻村帮扶作为国家深度干预乡村基层治理的制度化实践,从国家层面赋予了驻村干部领衔乡村基层建设与发展的合法性,也为乡村地域带来了体制内部丰富的资源与技术保障。资源优势主要体现为驻村干部主动对接帮扶单位与帮扶村域,对既有资源优势的充分发掘与相互补充。从帮扶村域来看,乡村地域一般拥有一定的特色资源,但是在驻村帮扶之前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产生效益与带动乡村经济发展能力明显不足。在G省直单位驻村帮扶实践中,多数乡村通过驻村干部积极对接获得帮扶单位相关技术资源支持,有效推动当地特色资源迈向产业化发展,比如有机茶叶、零抗生素鸡蛋、特色水果等,并经驻村干部实地考察搭建帮扶单位与帮扶村域合作销售平台,实现资源要素互通,进而产生比较可观的经济效益,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与此同时,驻村帮扶干部能够积极利用G省直单位党组织建设的资源优势,采取与乡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与文化活动等形式,不断实现党建资源的共享融通,并在单位内部对应成立村域帮扶团,形成了稳定的组织帮扶和资源保障。
三 专业优势:以定制化服务连通乡村人才培育与文化振兴
主体优势具有比较优势的深刻蕴涵,即在不同维度的治理要素优势中,比较优势是以转化治理效能为目标而又适宜于治理对象,投入治理成本相对最低的治理取向。在驻村帮扶实践行动中,专业优势便是比较优势的具体展现,通常表现为国家与帮扶单位结合自身特长与优势资源的精确筛选,以驻村帮扶干部为枢纽对帮扶村域实现定制式的专业化指导服务。例如,G省直单位充分利用自身教育培训的专业优势,多次对帮扶点街道干部、村党员干部、教师、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致富带头人等开展素质和技术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并通过中小学校长培训、管理干部培训、学科教师培训等形式,不断提升地方教学管理质量,力图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建设。文化振兴方面,部分驻村帮扶干部凭借牵头单位在艺术特长上的专业优势,积极打造乡村振兴艺术表演团体和节目排演,适时融入县域内部乡村振兴慰问演出之中,从实际行动上为村民提供精神文化补给,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汲取帮扶乡村典型事例作为创作素材,编排歌曲、小品等艺术作品,并利用美术专业资源,对乡村公共区域进行墙绘布置,加强对乡村振兴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积极打造美丽乡村。
四. 能动性联结:基于驻村帮扶干部个人社会资本的行动超越
在利用主体优势突破结构约束的前提保障下,驻村帮扶干部能够通过能动性联结进一步发挥自身主体性,以助推乡村振兴建设。能动性联结,是指在接受科层运作体系中上级工作任务指派外,驻村干部利用个人资本对村域事务自主性和能动性的主体帮扶行为。资本作为个体在行动中获得的资源回报[28],从形式上可区分为个人资本与个人社会资本,个人资本包括经济资本与人力资本,如马克思所强调的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资料。而个人社会资本主要是借助个人社会关系网络能够获取的资源以及获取资源的能力,个人资本与个人社会资本二者合一,为个体行动的资本积累提供了重要的解释向度。在驻村帮扶行动中,驻村干部通常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动用个人资本和个人社会资本,通过作为上下层级、城乡内外的联结身份属性不断增加自身的“结构洞”,从组织联结、资源联结和利益联结构筑能动性联结,并通过个人社会资本积累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一 组织联结:整合基层党建力量与促进乡村组织振兴
一般意义上,驻村帮扶干部的党员身份能够成为整合基层党建力量和释放党组织活力的密钥。驻村“第一书记”凭借自身的文化资本和人力资本积累,并依托帮扶单位党组织的引领和辐射功能,快速整合乡村基层党组织力量,利用先进理念和工作技能增强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效能,进一步助力乡村建设与发展。研究显示,帮扶工作队的集体驻村实践能够促进驻村干部与本地干部治理能力提升,个体社会资本积累和更新工作方法[29]。而这种成长于党组织领导下的行动个体,能够进一步将所获“增量”回馈于党组织建设本身,并不断彰显驻村帮扶干部的能动性与自主性。例如,G省直单位选派的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优化工作效率,于2019年起自发组织并成立驻村工作队党支部,将党组织打造成基层战斗堡垒,引领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并不断吸纳整合当地致富能手、乡贤等群体扩充基层治理队伍。同时,部分驻村干部以党员身份为坐标,积极组织帮扶村党支部与帮扶集团各党支部开展党建交流活动,通过联学联建、党建带村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推动基层党建与村域组织化建设创新。
二 资源联结:自主多元化推销与优化乡村产业经济效益
资源要素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产业兴旺的物质保障。如前所述,尽管驻村帮扶制度理论上能够利用结构性优势,实现国家、帮扶单位、社会与市场等力量对乡村的资源补充。然而,组织构成会直接影响资源汇聚能力和实际帮扶效果,这将导致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帮扶单位在帮扶效果上产生较大差异。一位受访驻村“第一书记”曾直言,成立的校农合作直销点由于坐落于G省直单位内部,距离帮扶村域较远,部分农产品因运输距离较长而成本过高,导致其在市场竞争中并不占优势,销路和利润均十分受限。为缓解这种困境,G省直单位很多驻村帮扶干部往往选择利用自身社会关系网络进行就近推销与定点销售,以尽可能地为农户及当地乡村产业争取利润空间。与此同时,在“应急式”缓解农产品滞销问题之外,G省直单位的驻村帮扶工作队能够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个人社会关系网络中寻找和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并更加独立自主地进行各种形式的推销。部分驻村干部积极利用各自线上线下的“朋友圈”,动员认识的企业经营者进行实地考察,投资乡村产业建设。亦有部分驻村干部动用自身一切可利用的资源,跨地区联系省城小区、超市等,积极推销帮扶村的农产品,不断助力乡村产业经济效益实现提升。
三 利益联结:满足村民个性化需求与推进乡村有效治理
利益保障是实现乡村秩序良性运行的根本基础。公平公正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能够真正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性。党一直保持着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补齐民生短板的工作思想,这也成为驻村帮扶干部最重要的工作指导理念。驻村帮扶干部作为“外输型”人才,能够有效缓解乡村在地化人才匮乏困境。同时,这种嵌入村域“外乡人”的身份使得驻村干部较少涉及村庄利益和人情关系,在帮扶工作中能够更加客观公正[30],为乡村利益分配重构相对公平、公正的秩序。在G省直单位驻村帮扶行动实践中,驻村干部能够及时了解本村农户家庭的个性化诉求,并利用个人社会关系网络帮助村民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关键问题,如自掏腰包帮助村民看病、创业,帮助贫困高中生免费进入省城就读帮扶单位附属高中,以及通过发动身边朋友对村内孤儿等特殊群体进行长期资助。村民群众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与利益获得基本保障,驻村帮扶干部能够反向收获村民的权威支持和积极情感反馈,满足感、获得感、受尊重感等情感得到唤醒,这将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为乡村发展与有效治理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综上所述,基于G省直单位驻村帮扶行动实践的个案考察可见,自贫困治理成为乡村建设重心以来,驻村干部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性与能动性不断彰显。在这种能动主体的镜像映射下,驻村帮扶干部并非身处科层结构抽象、保守的“受动者”形象,而更趋于表现为一种引领乡村振兴的积极、活跃“施动者”形象。主体优势与能动性联结成为驻村帮扶干部助力乡村治理效能转化的行动逻辑,两者化身主体突破既有结构约束的“一体两翼”,主体优势是能动性联结发挥作用的前提保障,而能动性联结则成为主体优势发挥的重要补充,两者共同推动驻村帮扶干部主体能动性的充分展演,并最终助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五. 结论与讨论
近年来,党建引领与举国体制在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场域不断兑现其巨大的治理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脱贫攻坚中取得的决定性胜利举世瞩目。进入乡村振兴阶段,驻村帮扶作为党向农村派驻工作队的新时期继替机制[31],又迎来了新的历史任务。然而,对于这支规模较大、能力突出的乡村治理“外嵌型”队伍,已有研究无论从问题视角抑或优势视角,过多停留在外部结构性约束层面的讨论,却对作为行动主体的驻村帮扶干部能动性有所忽视。通过对G省直单位驻村帮扶实践的个案分析发现,具有结构性的主体优势与基于个人社会资本的能动性联结,是隐含于驻村干部帮扶行动实践背后的内在逻辑。驻村帮扶干部利用制度优势、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依托帮扶单位等结构力量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能动性保障,同时运用个人资本和个人社会资本积极打造村域内外的组织联结、资源联结和利益联结,充分展现驻村干部帮扶行动的主体性、能动性,为顺利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补充了强劲的主体能量。
G省位于我国西南民族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文化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乡村振兴推进中也同样面临区别于东部、中部省份的个性化问题。而G省直单位作为一家厅级对口帮扶单位,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中帮扶资源、帮扶能力、帮扶形式等方面呈现出该单位明显的特质与帮扶限度。这使得本研究以G省直单位选派驻村帮扶干部为个案分析的结论,在分析不同地域驻村帮扶干部行动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驻村帮扶干部愈发突显其能动性,需要审慎、客观地看待这种能动性联结对于乡村振兴带来的积极效用,从制度结构、治理结构、权力结构等方面适当地给予驻村帮扶干部开展主体性行动的空间和弹性,并提供充分的支持,减缓刚性结构对他们在履职服务过程中的约束和限制。由此,从能动视角将驻村帮扶干部的主体性带回乡村治理结构讨论,为激活乡村发展内驱力与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可供参考的方向。
1) G省直单位是一所省直属高校,位于G省省会城市。按照学术规范,文中对调研对象涉及的名称进行了匿名化处理。 -
图 1 驻村干部发挥主体优势与能动性联结的行动超越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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