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Institutional Critique to Institutional Governance: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Anti-pover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entennial Founding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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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反贫困理论集中体现为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思与批判。中国共产党以此作为思想基础,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前提,围绕物质、精神和民生保障,展开了反贫困的制度探索历程。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带领人民围绕“精准扶贫”治理物质贫困;通过把教育扶贫、“扶志”与“扶智”相结合,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式,加强对精神贫困的治理;以全民性、公平性和差异性为原则,实施共享型民生保障制度。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已经做到系统化的制度治贫,完成了从制度批判到制度治理的跨越,全面推进了反贫困思想和实践的深化,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百年奋斗目标。Abstract: The anti-poverty theory of classic Marxist writers is embodied in reflection and criticism of the capitalist system.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akes this as its ideological basis, and takes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ocialist system as the fundamental premise. During the two periods before and after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s carried out institutional exploration of anti-poverty in terms of material, spiritual and livelihood security, it has launched an anti-poverty system exploration process focusing on material, spiritual and people’s livelihood protection. In particular,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as entered a new era,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s led the people to control material poverty around “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 through education, the combination of “aspiration support” and “intellectual support”, the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of advanced socialist culture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spiritual poverty; also implement a shared livelihood security system with the principles of universality, fairness and diversity. Over the past one hundred years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t has achieved systematic systems to eradicate poverty, completed the leap from system criticism to system governance, comprehensively promoted the deepening of anti-poverty thought and practice, and realized the centennial goal of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n all-around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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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1]指出,“历史,总是在一些特殊年份给人们以汲取智慧、继续前行的力量”,“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回顾中国共产党走过的一百年光辉历程,自诞生之日起,党就立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义无反顾地肩负起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历史重任,团结带领人民与贫困进行不懈斗争,致力于让全体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美好生活。
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中,创造性地继承、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在建立社会主义新制度的基础上,致力于发挥制度优势促进反贫困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深入。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人民全面深化反贫困的制度治理,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新篇章”[2]148。
一. 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的思想基础
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反贫困事业的思想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分析,以批判资本主义制度为核心,对造成广大工人无产阶级普遍贫困的成因、表现、后果和解决方案进行了系统论证,逐渐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扬了这一理论,并在实践中推动其深入发展。
首先,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关于贫困成因的分析。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理论认为,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导致贫困的根本原因。这种私有制使得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工人阶级只能靠出卖自身的劳动力求得生存,资本家却无偿占有剩余价值。于是形成了这样一种悖论,工人创造的财富越多却越是贫穷,资本家不劳而获但拥有大量财富,形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贫富的两极分化。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不够充分是造成贫困的直接原因。马克思[3]9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指出:“在其他一切方面,我们也同西欧大陆所有其他国家一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局限性,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贫富差距日益拉大,贫困问题愈发严峻。马克思[4]137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说:“财富不就是在普遍交换中产生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不就是人对自然力……的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不就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概言之,让财富充分涌流,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消除贫困;反之,财富分配不均则会导致“异化劳动”,加深阶级性的制度贫困问题。可以看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仅仅分到了“劳动所得”,而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把产业收益的绝大部分占为己有,造成了“资本、土地和劳动的分离”“必然的本质的有害的分离”[5]115。随着财富在资本家手中积累,最终导致了“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5]156,“劳动作为异己的东西和工人对立”,工人越是努力地生产,越是“工人持续不变的贫困”[5]194。
其次,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理论基础上,注重在物质、精神和民生保障方面协同化发展,从而彻底解决了贫困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贫困呈现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两种状态。“绝对贫困”是指物质不足基础上的生存型贫困,源自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以及劳动力的商品化。其具体表现为工人的平均实际工资水平低于劳动力价值与工人的劳动收入在社会资产总额中比例不断下降。通过马克思恩格斯的描述,可以看到资本家利用工资杠杆控制工人阶级的物质生活水平。超负荷劳动与微薄的工资收入,使工人的消费能力非常有限,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无法得到满足,生活水平十分低下。“相对贫困”主要是指除物质以外的其他资源获取不足而产生的发展型贫困,包括受教育机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时长、公共医疗、社会救济等民生保障方面。根据“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理论,产业工人不仅遭受着物质生活的贫困,精神生活和社会保障这些更高层次的供给也极度匮乏,尤其是恩格斯对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调查研究,生动揭示了工人的贫困生活。面对工人表现出的贫困生活状态,“资产阶级为工人考虑的唯一的东西就是法律,当工人向资产阶级步步进逼的时候,资产阶级就用法律来钳制他们”[5]428。资产阶级以法律形式为维护贫富分化的社会关系确立制度依据,广大工人的贫困演变成一种制度性贫困。
再次,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贫困产生的后果,明确了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武器,消除和化解贫困的意义。一方面,贫困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加剧社会动荡的风险,但这不是贫困者自身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恩格斯[5]393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分析英国无产阶级的悲惨生活时指出,因为资本剥削造成的贫困导致“无产阶级的人数更加迅速地增长,工人阶级失去一切财产,失去获得生计的任何保证”。另一方面,贫困会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固化阶级性的贫困,“当无产者穷到完全不能满足最起码的生活需要,穷到处境悲惨和食不果腹的时候,那就会更加促使他们蔑视一切社会秩序”[5]429。列宁也认识到,贫困的农民、工人和小手工业者被迫沦为“现代雇佣奴隶”,他们“被贫困压得喘不过气来”,“贫困驱使着成千上万的人走上流氓无赖的道路”[6]58。贫困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促使部分无产阶级开始觉醒,向造成自身苦难和不公的制度抗争。
最后,在贫困的解决方案上,中国共产党全面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实践运用,促进其从科学的理论构想变为现实的社会实践。无产阶级摆脱贫困的根本途径是推翻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大力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5]709-710预言:“一个新的社会制度是可能实现的……通过有计划地利用和进一步发展一切社会成员的现有的巨大生产力,在人人都必须劳动的条件下,人人也都将同等地、愈益丰富地得到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列宁第一个将马克思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拓展到实践层面,他在解决苏俄贫困问题的实践中继承、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列宁[6]249指出,“代替资本主义的是苏维埃共和国”,因为苏维埃共和国实行土地、厂房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消灭了少数人压迫剥削多数人的根源、“群众贫困的根源”。在历史上,工厂制及相应的资本主义制度体系,曾经带来商业和工业日益繁荣、资本和国民财富迅速增长,积极推动了人类反贫困事业的进步;而这一制度引发的社会关系分化、阶级对立、工人极端贫困、社会动荡等,也成为促使资本主义制度解体的内在因素。
总体上看,马克思从科学理论的角度最早关注到贫困和制度的关系,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基本观点;恩格斯从经验观察的角度对工人阶级的贫困状况进行细致描绘,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构成内容;列宁针对苏俄的贫困问题,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思想,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实践运用。由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创立并逐渐完善的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通过对无产阶级贫困及其根源的深刻的制度性研究,揭示出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贫困的深层原因,进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基本路径,为中国共产党人以制度为中心治理贫困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 中国共产党人反贫困的制度探索历程
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并发扬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从推翻旧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新制度,到逐步完善各项基本制度,围绕物质、精神和民生保障方面,在实践中展开反贫困的制度探索历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团结带领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行“耕者有其田”,帮助穷苦人翻身得解放,赢得了最广大人民广泛支持和拥护,夺取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为摆脱贫困创造了根本政治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组织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重整山河,为摆脱贫困、改善人民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贫困问题非常突出。面对这一现实,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认识到贫困和制度的内在关系,始终将反贫困与走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在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制度变革的同时,用了近30年时间,完善和制订各项基本制度,为今后的反贫困工作提供了根本的制度基础。
针对物质生活的贫困,党和政府主要通过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将变革社会制度和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相结合,使广大无产阶级彻底摆脱“绝对贫困”,物质生活水平极得到了极大提升。针对精神生活贫困,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主要进行了学校教育制度变革,对高等学校进行了院系调整,解决了中等学校所必需的师资问题,并在小学实施五年一贯制教育,接办私立中小学,同时完善了一系列配套的制度举措。除此之外,还开展了意识形态教育和扫盲运动,帮助民众破除旧思想的束缚,树立起马克思主义价值观。而面对因民生保障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贫困状况,党和政府则根据各地区不同的发展状况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制度措施。在农村,主要建立以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复合型社会保障制度,将扶贫、社会优抚与社会保障综合在一起[7],具体涵盖集体供养模式下的农村五保制度以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城镇,探索建立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于一体的社保制度,补充施行灾害与失业救济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特殊优抚制度等。这一系列举措奠定了我国反贫困的制度基础,在一定阶段起到了民生保障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实施了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着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阶段,此时表现在反贫困制度上最突出的特点是,从前一时期破旧立新的制度变革逐渐向制度改革转变。即改革和调整已有基本制度中不再适用的部分,实施新的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制度。总体说来,将反贫困和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是该时期设计与推行反贫困制度的根本方略。
在改善物质生活贫困方面,党和国家把着力解决物质贫困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优先发展经济,以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总纲,同时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在农村市场化改革中,还创造性地推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市场化的农产品交易制度等分属制度。
对于精神生活贫困的改善问题,党和国家立足于基本的文化制度,将精神扶贫列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继续注重教育扶贫,形成涵盖学前教育、各级学校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系统的教育体制。首先恢复了因“文革”而受中断的高考招生制度,使通过公开考试选拔人才成为规范。同时确立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使适龄青少年可以免费入学,获得基本受教育的权利。除此之外,还大力推行职业教育制度,提升技能型人才的职业发展水平,促进其利用自身技能靠劳动脱贫;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思想引导和精神扶持,使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学校教育相融合,让特殊群体同样能通过受教育的方式摆脱贫困。
在改革民生保障制度化解贫困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农村依据“统账结合”与“三方负担”的原则,确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除此之外,还对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医疗保险进行深入的综合改革,逐步形成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此外还相继建立了待业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维护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总之,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理论,肩扛民族复兴的伟大责任,胸怀国富民强的初心使命,努力为人民摆脱贫困创造物质等条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一心,逐步积累了坚实的基础,为新时代全面系统地开展反贫困制度治理创造了必要条件。
三. 新时代的反贫困制度治理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第一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反贫困事业进入脱贫攻坚新的历史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把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共产党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反贫困的思想与实践不断深化,并且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这些成就主要表现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作出了关键性贡献;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踏步赶上来,整体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脱贫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增添了自立自强的信心勇气;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创造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1]。
新时代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而且也是我国实施反贫困制度治理的成果。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框架内,新时代反贫困的制度治理立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标,采取了一系列制度性创新,形成了以改善物质和精神贫困,保障民生的各项基本制度。同时通过改革调整了已有制度中的不合理因素,使中国特色反贫困制度更加完善与系统化。
第一,治理物质贫困,以经济增长为动力、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为目标,构成新时代反贫困治理的中心任务。把解决“三农”问题和治理物质贫困结合起来,以提高农村和农民的物质生活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业,成为新时代反贫困制度治理的路径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始终把扶贫开发和“三农”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围绕“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了一系列制度举措,有力推进了相关事业发展。首先,依靠党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组建由驻村“第一书记”带头的扶贫工作队、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主体,全方位进行治理;其次,借助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通过东西部定点帮扶,将扶贫与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多措并举、多种方式互为支撑,共同推进精准扶贫制度的实施。
构建精准扶贫与乡村产业振兴联动机制,是治理物质贫困的现实途径。一方面,将精准扶贫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之中。治理乡村贫困问题,能够促进贫困地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调动贫困人口脱贫的主观能动性,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基础和人力资本。另一方面,把乡村产业振兴放入精准扶贫战略中推进。打造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优势和新兴战略产业,助力农业农村的产业化、现代化,形成乡村产业体系,为乡村物质贫困的治理提供坚实产业支撑,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第二,加强对精神贫困的治理,将其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体现出新时代反贫困制度治理的鲜明特征。中国共产党人对精神贫困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治理精神贫困需要进行精神扶贫,这不仅是当前开展精准扶贫所要着力解决的重难点,也是未来保证反贫困制度可持续性的关键。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8]中,提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注重扶志扶智,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这是“精神贫困”一词最早出现于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中。从含义上看,“精神贫困”主要指贫困群众因外在客观条件和自身主观原因导致在精神状态、价值取向、思维观念、道德水平、心理素质等方面落后于社会主要物质生产方式,实质上是个体缺乏主体性的结果[9]。新时代对精神贫困的制度治理,在充分继承和发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同时,将治理策略融入各项反贫困的基本制度和政策规划的实施之中。通过把教育扶贫、“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大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式,从而缓解由精神能力不足或偏差导致的贫困。
大力发展教育是治理精神贫困的根本途径。不仅需要构建系统完备的教育制度体系,创设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全、服务对象多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而且要纳入统一监管,执行严格有序的教育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最终使贫困群体通过完善的教育,获得脱贫的能力与精神自觉。新时代在反贫困的精神治理中,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10]74-75指出:“要把发展教育扶贫作为治本之计,确保贫困人口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具备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代际传递。”注重教育扶贫、借助教育脱贫,反映了新时代治理精神贫困问题的思路。
“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构成治理精神贫困的中心任务,“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10]140。只有通过“扶志”,才能消除贫困人口消极懈怠、安于贫困的主观情绪,激发其摆脱贫困的勇气、决心和毅力。只有通过“扶智”,才能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必需的知识技能,促使其形成依靠自身摆脱贫困的能力。所以要将“扶志”与“扶智”统一起来,切实转化为治理贫困的效能,以满足贫困群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将治理精神贫困纳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中。文化作为精神力量,对社会的物质基础具有正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先进文化的精神引领作用,有利于反贫困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总体来看,以文化带动反贫困治理的深入,核心就是要塑造良好的文化生态。一方面在“质”上,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广扶贫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通过多种渠道,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2]158。另一方面在“量”上,要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做好对本地域、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挖掘,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贫困群体的精神生活内容,为其提供能产生经济或精神价值的文化产品。
精神贫困治理中的教育扶贫、“扶志”与“扶智”相结合、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者是有机统一的,均把激发贫困群众的自身能动性放在第一位,并作为主要实现方式。要鼓励贫困群众依靠自身知识和技能来脱贫,充分发挥他们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无疑从根本上转变了以往单纯依赖外部救济的扶贫模式,是一次革命性变革,它符合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的主旨,即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三,构建满足更高生活需要、普惠和均衡程度更高的共享型民生保障制度,是新时代开展反贫困制度治理的立足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制度层面对民生保障做出系统安排和部署,强调“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11]。注重全民性、公平性和差异性,体现出新时代反贫困制度治理的民生保障原则。从全民性和公平性原则的角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能集中各类物质、精神方面的资源并实现“二次分配”,从而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与此同时,差异性原则可提供更高质量的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造成了我国贫困问题的特殊性,即不同区域和群体之间的贫富状况存在比较差异。着眼于增益普遍和公平性的民生福祉,统筹好整体与重点、一般及特别、长期和短期的关系,有利于根据各地区群众的需要。“一刀切”式的反贫困制度难以更好地改善和保障民生,必须采取差异化的扶贫开发制度举措,才能真正实现民生保障方面的反贫困治理。
四. 结语
马克思主义将贫困产生的根源引向制度反思的深层,以制度批判为核心推进反贫困理论和实践的展开,为人类消除贫困和文明的进步提供了启迪。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便把为人民谋幸福、解决贫困问题明确写入奋斗目标和使命任务之中。反贫困事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有关思想的基础上,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围绕反贫困从制度上进行了接续探索。中国坚定不移推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做到积极驾驭并运用资本,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对制度进行不懈变革与改革的历程,既充分激发资本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力疏导、调节资本对社会两极分化的消极影响。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已步入国家战略的制度治理阶段。在反贫困的制度治理中,以实施精准扶贫和推进脱贫攻坚为路径,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框架内,形成了系统化的中国特色反贫困的制度体系。该制度体系包括“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2]151。中国反贫困的制度治理历程,正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贫困思想的理论继承、实践深化及创新发展,从根本上延续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解放的精神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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