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16(1): 1-6.
摘要:
加强权力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必然要求,公共权力是不能被用来交换的,权钱交换中的“权”是已经被“私有化”了的“公共”权力,这一过程历经公权与职务分离、公权与主体分离、公权与客体分离、公权与职能分离、权力体系变异等五个阶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共权力仍有被变异的危险。为了防止因为权力所有者与行使者的分离所引起的权力变异,亟需为公共权力的运行设定规则,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实行权力监督,权力公开运作,有利于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有利于我党取得群众信任,有利于提高干部决策水平,减少决策失误;对腐败起到预警、抑制、惩治的作用。